第三节福利及其它
第三节福利及其它
一、福利服务设施
1953年,局建草泥拉结构托儿所150平方米。1976年,区(局)新建砖瓦结构托儿所240平方米。1984年,迁建区(局)砖瓦结构托儿所896平方米。到1985年各基层单位相继建托儿所12个。区(局)托儿所总面积达1536平方米。
建局初,建草泥拉独身宿舍500平方米。 1954年又建板夹泥结构机关食堂300平方米。1958年,独身宿舍与机关食堂变为局招待所。1961年,局招待所迁建2层楼,面积为2837平方米。 1975年8月l日至7日,为迎接国务院副总理孙健视察工作,用7天时间,增建小型招待所2层楼763平方米,曾被誉为建筑史上的创举。
1955年建职工板夹泥疗养所240平方米。翌年撤销,变为商店、家属房。1953年,建简易职工浴池80平方米。1961年迁建砖瓦结构局职工浴池(合理发室)360平方米。1965年至1968年,由林业局和系统所属单位投资建砖瓦结构商业库房、2层楼营业室,粮店、粮库等16840平方米。 1981年又建砖瓦结构豆腐房400平方米。1984年,区(局)商、粮、旅、饭店、电业、金融、邮电、火车站等建筑面积达25917平方米。
二、其它建设
1952年至1953年,建局机关板夹泥办公室5栋,木板办公室1栋,总面积1540平方。1960年,迁建局机关办公大楼4290平方米,主楼3层,两翼为2层。1969年至1981年,又建贮木加工厂2层办公楼,基建工程处2层办公楼,总面积2064平方米。1982年以后,林业局和所属系统投资,增建农机2层楼,营林科2层办公楼,防火指挥中心2层楼,劳动服务公司2层楼,区人大(亦称区工会)2层楼,烧柴管理站2层楼。至1985年,区(局)各级办公室达183773平方米(包括林场、森林经营所办公室6008平方米)。
1355年,在区(局)建板夹泥干训班房舍5栋,2700平方米,由教室、食堂、办公室组成。1966年撤销。1968年,组织职工、学生义务劳动建“五七”干校板夹泥瓦盖房舍3220平方米,后至1976年撤销,房舍归入横山森林经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