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检修
第一节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55年以前,机械管理由局生产技术科负责。
1955年,成立局机械科,设编3人,科长1人。
1957年7月,与局生产科合并,名为局生产机械科。10月,局机械科又析出单设,编制3人,科长1人。
1958年,保安科交通电力部分划入,局机械科变为工交机电科。编制6人,其中机械主管人员3人。
1964年,工交部分划出,局工交机电科变为机械动力科,编制4人,科长1人。
1967年,局机械动力科由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机保组取代。
1970年,成立区工交机电科,设编5人,科长1人。
1980年,工交部分析出,区工交机电科变为机械电力科。到1985年,编制4人,科长1人。
二、使用管理
建局初,汽车、拖拉机和发电机等大型设备,由局统一调配使用,有关生产单位及部门各自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实行分口管理。1955年,局机械科成立后,进行机械设备登记、编号,建立设备卡片、机械履历档案,制定保养、检修计划,逐步完备机械设备交接、调动、使用手续,做到了统一调配,统一规章制度,统一考核,统一检修。实行以保养为主,检修为辅的方式,组织机械使用单位勤检查,勤保养,以便随时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态。
1965年8月,采取伊春林管局检查和区(局)自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五好”(零部件完好,性能良好,运用效率好,清洁润滑防腐好,资料记录保存好)活动。当年全局受检机械136台,其中,五好设备占20%,完好设备占10%,合格设备占23%。
1972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保养、检修和报废制度,做到了不合格设备不使用,不延长保养、小修间隔期,不擅自动用封存机械或随意改变机械用途,不随意拆换其它机械部件或改装机械,使机械完好率达80%。
1980年,根据《机电设备管理细则》,进一步健全了技术档案及设备管理制度。机械主管部门每月召开一次机械技术员例会;每年春秋两季,分期进行机械设备大检查,及时掌握区(局)机械设备动态与分布、技术力量配备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务机械使用单位定机、定编、定人员,建立了相应的机械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强化了调配、保养和使用监督手续制度,使区(局)各类机械均达到一、二级设备标准,消灭了三类设备。1985年,全区共有机械设备1125台,机械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6.5%。其中一级设备占74.2%。二级设备占25.8%。当年在“五好”设备升级普查与检查中,评出先进单位5个,先进包车组6个,先进保养组2个。
三、技术管理
1955年,分类建立了机械技术工人档案,按国家规定的技术等级标准,组织了技术培训和定级晋级考核工作。当年,进行技术培训59人,占全局机械技术工人的43%;定级晋级技术工人46人,占全局技术工人的34%。1957年以后,逐步增加机械技术工人培训数量。到1962年,平均每年举办1至2期技术工人培训班,每期培训40至60人。
1961年,实行了机械技术工人定岗管理,凡属技术工人调动,必经区(局)机电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否则,不予调动。
1978年以后,多次组织全局机械技术工人进行“大比武”活动,评选优秀单位、个人技术名次。 1980年,以应知应会为内容,全面进行了一次技术考试考核。当年参加考试考核机械技术工人264人,应知应会平均成绩62分,最高81分;应会平均成绩72分,最高92分。到1983年,按工种分级建立了机械技术工人岗位责任制,使技工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1985年,区(局)共有机械技术工人1271人,其中6级工以上人员占41.3%,4级工以上占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