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检修
第二节检修
1953年至1955年,由于检修设备简陋,只能以拆件换件的方式,进行汽车小部件的修理。
1956年,随着机修厂人员、设备的增加,逐步开展了拖拉机小修项目。
1959年至1964年,开始承揽汽车、拖拉机、发电机、电动机等机械中修、大修任务,年均大修、中修量达441万元。1963年以后,年年根据各类生产机械使用情况,安排大修、中修生产计划,以保证生产机械的良好状态。
1965年,实行了大修、中修入厂检查登记,出厂检验制度,加强了机械检修质量管理。全年机械检修量达99.5万元。
1969年至 1972年,由于一度实行拼机械、拼体力、拼消耗生产方式,机械损坏严重,缩短了检修期限。是以,局机修厂采用工具车深入各生产作业点,开展巡回检修,做到了小修当日完,年均机械检修量达12万元。
1979年,随着生产秩序的恢复,机械检修突出了质量,建立了机械保修制度,大修、中修或小修不合格的设备,一律追踪到生产现场,免费返修。到1985年,局机修厂实行了厂、车间、班组三级核算管理,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进一步调动了搞好机械检修工作的积极性。当年在机械检修任务缩减的情况下,实现盈利88439元。
1963年以后,随着汽运队、建筑工程公司、贮木加工厂机械修理段、车间(厂)的建立,逐步扩大了机械检修实力。从1965年,白山、丰岭、丰林、丰丽等山上机修网点建成后,保证了机械保养维修需要,并做到了小修不下山,提高了机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