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十四编 商业 粮食 物资
第一章商业
概述
1948年至1953年,佳木斯移民定居后,曾建立过学习村消费合作社1处,经营小日杂用品。1952年后,昆仑、丰林、丰岗、青年、丰峦等伐木场相继成立山上小卖店。
1953年,成立局第一座综合商店(后为一商店),营业室面积250平方米,设花纱、调味、副食、百货、文化用品、五金和家具部,实行库店合一的管理形式。商业职工达50人。 1954年后,又建成局河北消费合作社(后改为局二商店)。到1957年,山上小卖店陆续改成林场、森林经营所综合性小商店。
1958年至1960年,因受自然灾害和“大跃进”的影响,一些商品匮缺,实行限量供应,凭票购买。此期,先后建起蔬菜门市部(当时由综合商店附设,后独立)和金峰商店(后为四商店)。
1963年,贯彻调整的方针,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商品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较为稳定。同年,借用汽运队的房屋建立了三商店。到1965年,山上场、所综合性小商店发展到12个,区(局)商品年销售额达700万元。
文化大革命10年,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关闭了自由市场,严禁个体经商,一时官商作风严重,不正之风兴起,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抑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指导下,开放了市场,实行国营、集体、个体3种经营体制,使市场恢复了生机。1981年至1985年,先后成立了五金、食品等专业商店,商业职工发展到540人,年销售总额达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