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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设置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52年4月,在森工分局材料股设2名粮食员,负责粮油调运与供应。翌年,建立美溪区粮食管理所大丰粮站。1955年11月,变为美溪区大丰粮食供应管理所,下设计财组,购销组,总务组;所属粮库1处。全员职工11人,管理人员4人,所长兼党支部书记1人。
  1957年,美溪区大丰粮食管理所设所属粮店2处。
  1961年3月,大丰粮食管理所改为人民公社粮食管理所,取消计财组,增设财务组,供应组。全员职工56人,管理人员10人,党支部书记、所长各l人。翌年,人民公社粮食管理所变为大丰粮食分局,隶属伊春市粮食局领导,下设财务股,人秘股,供应股和总务股,全员职工73人,管理人员13人,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各1人。
  1964年,粮食分局增设所属粮店8处,其中山上粮店7处。
  1968年,成立大丰粮食分局革命委员会,大丰粮食分局被取代,设正、副主任4人。
  1971年4月,粮食分局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大丰粮食分局机构,设财务股,人秘股,计统股,供应股,总务股。全员职工133人,管理人员24人,党总支书记1人,正、副局长4人。
  1969年至1978年,粮食分局陆续增设粮店3处,其中山上粮店2处。
  1984年,大丰粮食分局改名金山屯粮食分局。
  1985年,金山屯粮食分局财务股与计统股合并为计财股,全员职工276人,增设副局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