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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设置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52年,设局材料股,编制144人。其中干部21人,工人123人,正、副股长各1人。
  翌年,局材料股变为局材料科,内设材料、计划、财务、配件、燃料、保管组,编制157人,干部25人,工人132人;正、副科长各1人。1956年,编制变为128人,干部18人,工人110人。1958年,改为综合供应科,翌年,复称局材料科。
  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局材料科改为区物资处,成立处革命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
  1972年,撤销区物资处革命委员会机构,恢复区(局)物资处机构,设正、副主任务1人,编制145人,其中干部30人,工人115人。
  1973年,物资处改为区(局)物资供应科,编制145人。其中,干部35人,工人110人;设正科长1人,副科长2人。  1979年至1985年,区(局)物资供应科人员编制112人,干部40人(包括代干11人),工人72人;正、副科长各1人。内设材料、配件、业务、财会、计划、燃料、行政股及调度室。同期,在伊春市设驻在所1处,在区(局)生产单位建基层材料库2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