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第十五编 财务 财政 税务 金融
第一章财务
第一节机构
1952年4月,森林工业分局设财务股,编制9人,股长1人。 1953年8月,森林工业分局财务股变为森林工业局财务科,定编15人,副科长1人。
1958年11月,在精简机构中与局计划科合并,称局计划财务科。
翌年6月,局财务科分出单设。
1967年10月,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下设计财组取代局财务科,定编4人,组长1人。
1970年恢复科室机构,设区财政金融科,编制15人,正、副科长各1人
1979年,区财政金融科变为区(局)财务科。到1985年,定编12人。正、副科长各1人。
建局以后,各主要生产单位相继设财务股(组),到1985年,共有基层单位财会人员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