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货币

第五节货币


  1952年建局初期,境内流通的货币为旧版人民币。票面有5万元、1万元、5千元、1千元、5百元的人民币5种。1955年3月卫目,国家发行了新版人民币。新版人民币有主币和辅币2种,主币票面有10元、5元、3元、2元、l元的5种,辅币票面有5角、2角、l角、5分、2分、1分的6种。新版人民币以1元折算旧版币1万元的比价换兑,新版、旧版人民币同时流通,银行对旧版人民币只收不付。1963年,区(局)内流通的!日版人民币全部收回。1957年12月,增发5分、2分、 1分3种铝质辅币(俗称硬分币),与纸币5分、2分、l分票面等额。1964年4月,贯彻国家规定,对苏联版10元、5元、3元的3种货币停止流通,银行全部收回。198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增发1元面额镍币和5角、2角、1角面额铜币。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建国35周年纪念币,为1元面额的铜铸金属币,与市场流通的同额的纸币价值相等,但由于发行量少、市面较为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