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市场管理
第二节市场管理
1952年建局后,随着区(局)人口增加,一些个体商贩纷纷上市临街摆摊设床,自然地形成了自由市场。当时,上市的主要商品有疏菜与肉、蛋、瓜果、烟草等农副产品,山特产品及日用小百货。
1958年,小商小贩多被取缔;区(局)内仅剩2户商贩。
1961年至1962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度恢复自由市场,由于受统购统销的限制,上市品种主要为“三类”(禽、肉蛋、、蔬菜、瓜果、烟草等)农副产品。
1964年12月,根据伊春市政府《关于取缔自由市场的决定》,自由市场关闭。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零星上市出卖自产农副产品,也被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行为,集市贸易被管死。
1978年以后,集市贸易得以恢复和迅速发展。1980年,区(局)在职工医院北侧划定市场1处,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四周设有木板围墙130延长米。1982年,又在贮木加工厂俱乐部前设市场1处,占地面积260平方米。翌年,在税务分局东侧新建金山市场1处,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上筑铁筋、塑料结构防雨顶棚,四周修建铁栏围墙;内设铁制售货台4排,并建有砖瓦结构值班室28平方米。对上市商品按行分类,以类定点摆布,做到了讲卫生有秩序,改变了过去“靠道边摆地摊,晴天来、雨天散”的状态。
1980年至1984年,逐步放开了上市人员,放宽了上市品种,取缔了限制政策,使市场上出现了繁荣活跃,购销两旺的景象。1985年,上市人员近200人,商品品种达300余种,年成交额197.9万元。在放宽、搞活的同时,为维护合法经营活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还积极配合公安、防疫、计量、物价等部门,进行市场秩序的整顿,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投机违章等不法行为。1979年以后,共查出非法违章人员209人次,批评教育120人次,罚没款3700元,缴销营业执照17户。(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