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党员发展
第三节党员发展
1948年学习村党支部成立时,采取自报公议,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方式,发展党员3名,并担任了支部委员。
1954年7月,随着金山屯区(局)各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逐步完善,党员发展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根据当时“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以阶级成分好,历史清楚,能在生产、工作中起带头作用为主要条件,经党支部推选,局党委讨论,确定了286名非党积极分子。年底,发展新党员63名,党员总数达488名,其中,女党员10名。
在新党员培养中,各党支部对每个非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负责定期谈话,每月写实一次。还组织部分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或输送到局训练班及外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思想觉悟。新党员报批时,局党委还委派组织部组织员与发展对象逐一谈话,加以考核。新党员预备期1至2年,知识分子党员的预备期比工人出身的党员要长一些。
1956年在整建党中,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重点在生产一线和薄弱环节;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的指示,结合“镇反”、“三反”、“五反”和“肃反”运动,整顿了非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家庭出身好,政治历史清楚,生产、工作和思想先进,忠诚可靠,遵守纪律,严守机密,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标准,发展124名新党员,其中,生产一线的干部和工人占62%,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占85%以上。
1957年至1958年在整风运动中,以培养又红又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全面地制定了培训规划。1959年,党委党校成立以后,制定了非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规划。到1960年,经过整风和反右斗争的考验,先后发展党员228名。
1964年,按照接收新党员的要求,采取党委党校集中训练,各级组织举办小型脱产、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班,召开多种类型的座谈会,端正非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在组织上实行一包一“兵对兵,将对将,委员组长包重点,党员包一般”,对培养对象分工包干,建立了详细的非党积极分子档案,加紧了非党积极分子的内查外调和新党员的考察、考掉。到1966年7月,非党积极分子达1522名。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党员发展工作被迫停止。1970年各级党组织机构恢复后,贯彻,吐故纳新”的方针,以能同“阶级敌人”作斗争,能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为条件,搞突击入党,降低了党员标准。到1976年,共发展党员523名,平均每年发展75名。
1977年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区(局)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组织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突击入党造成的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三不纯”的问题,党员发展速度一度减缓下来。到1979年,只发展新党员65名。
1980年以后,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现代化建设目标发展新党员,注重了知识分子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到1985年,培养非党积极分子137名,发展新党员52名;其中发展知识分子党员25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8.l%。(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