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档案
第八节档案
金山屯区(局)档案划分为人事、财务、科技、文书等专业档案共17种。其中,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为:一般干部档案由人事科管理,科级以上及党群干部档案由组织部管理,工人档案由劳动工资科管理。科技档案和文书、财务档案由档案科管理。
建局初,文书来往没有立卷归档。造成一些散失现象。
1959年成立档案科,开始了查档归档专项业务。翌年,档案科撤销,留有2名档案管理员,归属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双重领导。1982年重新成立档案科,1984年又撤销。1985年再次恢复档案科,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见附图)
档案科现有房舍面积100平方米,备用铁质卷柜30套,收集整理文书档案11423卷。其中,属于永久性保管的1448卷,长期保管的1790卷,定期保管的1139卷。各类档案皆编出了档案目录索引,全引目录,起题止录,起题索引,档案柜索引。建立健全了文书档案立卷归卷制度,接收鉴收销毁统计制度,科技档案管理查阅利用制度,库房管理安全制度和工作守则。同时,还加强了基层单位文书档案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在55个单位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员,设立档案柜,共收集文书档案3989卷,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依据。
1953年至1977年,档案的利用量比较低,查档人数平均每年百余人次,多为配合政治运动查问政审资料。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查阅档案的人数增多。仅1984年区(局)地方志办公室人员查档就达7000多卷,抄档70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