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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政务记实

第二节政务记实


  1952年4月至1957年末,森工企业(森工分局、森工局)兼有地方政府职能。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先后进行了职工政治面貌和阶级善摸底调查,“三反”运动补课教育及林业工人队伍整顿,开展了抗美援朝和爱国增产节约运动。
  1952年建局当年,生产商品材9709立方米,实现产值4934千元。1954年随着林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组织开展农业(蔬菜)生产、解决了职工的部分吃菜问题。1956年,提出以场轮伐,以场定居,使林业生产初步走向正规。随后,逐步加强了护林防火工作和开展了植树造林、绿化城乡活动。到1957年,全面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任务。是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2507千元,木材产量277848立方米。
  1958年10月,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人民公社与林业局共同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组织职工、家属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并开辟锯材和部分林产化工、多种经营生产项目,初步确立了营林生产体制。但是,也出现了违背客观规律的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共产风等错误,给经济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翌年,加强了对森林工业的领导,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批判农业中“一平、二调”(统一抽调公共积累,平调物资、劳力)的共产风。当时尽管纠正了某些工作中的错误,但是大跃进的高指标仍然存在。1960年下半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林业生产规模。翌年至1962年,精简职工1622人,下放回农村1295人。同期,提出“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的口号,恢复集市贸易,组织职工家属开荒种地,发展农业(蔬菜)生产,使各项生产逐步稳定,职工生活有所好转。
  1963年,区(局)在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中,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提倡“一厘钱”的精神,发动职工群众查摆工作中的损失浪费的问题,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7115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避免损失浪费合计价值465万元。
  1964年,通过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纠正“重采轻育”的思想,将营林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在与各林场相对应建立5个经营所之后,计划筹建营林新村12个,扩大苗圃生产基地92亩。翌年,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具,区(局)木材生产改水运流送为汽车运材,普遍使用油锯采伐,拖拉机集材,实现了原条生产常年流水作业。全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644.5千元,胜利地完成了第二个五年计划。
  1967年以后,文化大革命中,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以阶级斗争为纲,搞空头政治,各项生产事业遭到了严重破坏。
  1980年,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恢复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开创了广阔的前景。并且,民主选举了林业局长,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在计划经济指导下,注意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此外,在建立健全司法机构的基础上,广泛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了社会治安管理。
  1983年至1985年,把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搞活经济,提高效益,开创新局面作为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合理摆布林、农、工、商各业的关系,突出了营林和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生产。通过企业整顿,在丰丽林场进行了场长承包试点;对机修厂、贮木加工厂造纸分厂、烧柴站等经济亏损单位,实行了开放经营;在金山林场、大昆仑森林经营所、丰丽林场进行以林养林的试验;改革了基建工程处和商业科的原有体制,成立了建筑公司和贸易公司;重新划分了林产工业科和劳动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设置了地拨办公室,开辟1条木材销售公路运输线,扩大了木材销售渠道,并加强了城镇绿化和城镇规划建设。(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