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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

第十八编 公安司法

第一章公安

第一节机构


  1952年5月,筹建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公安处大丰派出所,至7月15日建成。编制6人,正、副所长各1人。
  翌年7月28日,派出所改建为松江省大丰森林工业公安局,编制29人,代理副局长1人。当年,下设机关保卫股,采运保卫股,治安行政股,秘书股和六二厂保卫股,二二四场保卫组。9月,配备副局长、协理员各1人。1954年,二二四场保卫组撤销。
  1955年12月9日,松江省大丰森林工业公安局改称黑龙江省大丰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局,定编38日,局长、副局长、协理员各1人。
  是年,机关保卫股和采运保卫股合并,设调查股。
  翌年,成立生产保卫股,撤销六二厂保卫股。
  1958年,经过精减机构,公安局编制缩为24人。翌年10月19日建立第一个派出所,名为南沟派出所(现址丰沟经营所境内)。
  1960年,黑龙江省大丰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局改名黑龙江省大丰林业地区公安局。到1965年,编制39人,增设副局长1人。经过内部机构调整,设置政保、经保、治安、刑侦、预审和秘书6个股。1961年5月,下设第二个派出所,名为金山派出所。
  1966年,金山派出所分为大丰、金山两个派出所,南沟派出所撤销。
  1968年,公安局由“支左”部队军事管制小组取代。IO月,成立丰沟派出所。翌年,成立大丰区人民保卫部。
  1973年,取消保卫部,恢复公安局,挂伊春市公安局大丰分局和黑龙江省大丰林业地区公安局两个牌子。10月,重设政保股,经保股,治安股,预审股,秘书股。
  1981年,增设昆仑派出所。
  1983年,各股(室)一律变为科室编制。10月,大丰派出所分成奋斗派出所和团结派出所。
  翌年4月,公安局改名黑龙江省金山屯林业地区公安局和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1985年,编制148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教导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