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法制宣传教育
第三节法制宣传教育
1981年,根据社会治安形势、任务,利用广播录音讲话和黑板报,初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到1983年,年均进行广播宣传6次,出板报4板。
1984年,开办司法工作简报,增办法制宣传参观活动。到1985年,共进行广播录音讲话7次,写广播稿11篇,展出板报6板,图片206幅,印发司法工作简报2200份,下发法制宣传参考材料180份。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举办1次大型罪证展览活动,展出罪物、罪证4加余件。组织机关、学校、街道等企事业单位参观54场,教育面达2500余人次。
1985年,为贯彻中宣部和国家司法部5年普法规划精神,制定了全区普法规划,订购普法教材18500册。同时,组织公证、律师等司法人员,深入各单位进行普法宣传讲座100余场;会同区妇联和街道办事处举办普法学习班2期,培训普法骨干120人。另外,还在烧柴管理站和木件一厂两个单位,开展了普法试点,为普法探索了经验。从而,增强了全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