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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机构设置

第十九编 武装 战备

第一章武装

第一节机构设置


  1960年3月14日,成立人民公社武装部,编制2人,副部长1人。
  1963年4月,人民公社武装部改为区人民武装部。
  1964年,增设部长1人,翌年扩编为4人。
  1967年,扩编为6人。
  1984年,区武装部人员变为现役军人编制,全员5人,部长、副部长各1人,武装助理员3人。
  1973年11月26日,区成立民兵指挥部,与区武装部合署办公。1976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