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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政权建设

第八节政权建设


  1960年,人民公社民政科在公社(林业局)行政办公室与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下,开始组建基层政权工作,在各基层单位建立居民委员会12个,治安保卫委员会12个。
  1963年至1965年,在建立、完善大丰、金山两个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又在各林场(服务站)、森林经营所、农场、农业生产大队成立12个场、所、队合一的村公所。
  1980年12月9日,区政府将12个林场、森林经营所、农场、农业生产大队村公所作了调整,改建10个林场、森林经营所。农场街道办事处。1984年,林场、森林经营所、农场街道办事处增至11个,使基层政权组织逐步完备。
  1982年,在区政府办公室、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下,整顿了全区各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委员185名,街长37名。到1984年,将金山、团结、奋斗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金山1个街道办事处,并充实加强了人员力量,使之较好地行使了基层政权的应有职能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