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计划管理
第三节计划管理
建局后,逐步加强计划统计管理制度。根据每次计划分析、检查情况,进行计划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归档,及时向上级部门填报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掌握各项计划执行情况,为经济建设决策提供依据。
1963年至1983年,林业部的《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和国家《统计法》颁布后,区(局)逐级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责任制和报表制度,使各类报表做到了数据统一,口径一致,上下协调。
1984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以后,在年度生产计划编制中,建立了承包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