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第一节机构
一、科学技术委员会
1954年5月,成立局技术革新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1名森工局长担任委员会主任。
1959年6月3日,局技术革新委员会变为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成员9名,由1名局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
翌年4月14日,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改为局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领导小组。6月22日,成立人民公社科学技术委员会,代替局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领导小组。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委员13名,1名局党委副书记任主任。配备专职干部2名,与局科研所合署办公。
1962年,根据“精兵简政”的要求,人民公社科学技术委员会撤销。
1965年,成立区(局)技术革新、技术革命、技术协作领导小组,l名副局长兼任组长。翌年,文化大革命开始,领导小组陷于瘫痪。
1977年,重新成立区(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和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成员8名,组长1名,副组长3名(均由副局长担任);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15入,主任2名(由副局长担任),副主任3名。
1985年,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委员15名,其中,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各3名。 二、科学技术科
1954年,局成立推广先进经验办公室,负责组织科学技术活动。设专职干部1人。隶属于局生产技术科。
1958年8月21日,设伊春林业科学研究所大丰分所(后更名林业局科学研究所),配备专职干部5名,与人民公社科委、局科协合署办公。
1962年,在“精兵简政”中,局科学研究所撤销。
1964年,设立林业局技术室,配备干部2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局技术室解体。
1977年,成立区(局)科学技术科,配备干部4名,正、副科长各1名。
1985年,区(局)科技科编制5名,正、副科长各1名。 三、科学技术协会
1958年,成立局科学技术协会,吸收会员16名。
1960年,在第一次科协会员代表大会上,组建了林学会。农牧学会、医学会、土木建筑学会,由林业局副局长及局党委农工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任务学会理事长。科协会员(包括各学会会员)发展到42名。
1962年,科学技术协会撤销。
1977年,成立区(局)科学技术普及学会,由36名会员组成,1名副区(局)长任主席。
1979年6月,恢复区(局)科学技术协会,吸收会员39名,配备主管科协日常工作的专职干部1名,与科技科合署办公。
1981年,大区(局)第二次科协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科协委员39名,科协常委15人,科协主席1人,科协副主席3人。是年,区(局)成立营林、采运、林产工业、机电、农业、医疗、数理化、物资管理等13个学会,并在贮木加工厂、人造板厂等单位建立基层科普协会3个。区(局)入会会员达340人。
1985年,增加了科影(科技电影)、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统计和多种经营4个学会。区(局)会员发展到459人。同时又为伊春市林学会发展会员21人;为国家林学会发展会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