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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科技队伍

第二节科技队伍


  1952年至1953年,全局共有科技人员32人,其中,林业生产技术人员20人,水运技术人员3人,土木建筑技术人员3人,医务人员5人。
  1960年,随着林业生产建设的发展,全局科技人员增至65人,其中,营林技术人员12人,采运技术人员10人,水运技术人员3人,林机技术人员2人,土木建筑技术人员3人,医务技术人员2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2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部分科技人员受到批判审查,有的隔离反省或下放劳动,许多科技工作无法开展,科技人员改行和外流现象比较严重。到1975年,从事本职专业的科技人员减少到32人。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通过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尾部科技人员的居住条件及解决其子女就业问题,多方面地调运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到1985年,区(局)为科技人员建成有暖气和下水道设施的住宅40户,1880平方米;为大专毕业生、工程师及技术革新能手(获科技成果奖者)安排子女就业30人。1982年以后,还安排工作年限长、贡献大的科技人员参加伊春市科协举办的夏季旅游活动4次,(去北戴河19人、去桂林6人)。
  从1979年,根据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的规定,开展了科技人员职称套改工作。到1983年,套改、定职、晋升各类技术职称231人。其中,工程师级42人,助理工程师级80人,技术员级109人。
  1982年,有7名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进入区(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占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58.3%;有87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26%。1984年,区(局)共有科技人员326名。其中,工程师49名,助理工程师84名,技术员193名;女工程师4名,女助理工程师12名;党员115名(包括新党员15人)。是年开始为科技人员、知识分子发放科技津贴(每人每月7元)和书刊费(每人每年10至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