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标准计量
第五节标准计量
一、机构
1980年,区(局)科技科设1名工作人员,兼管标准计量工作。
1981年8月,成立计量检定测试所,与科技科合署办公,工作人员2名。
1984年,计量检定测试所改为标准计量管理所,隶属区科委领导,工作人员5名。
二、标准化管理
1981年,区(局)执行的标准化产品有制材、纸板、胶合板、建材木制品、胶制品、副食品、医药、服装、食品、饮料等10类41种,占各类产品的52.5%。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5种,部颁标准的16种,企业标准的20种。
1985年,在伊春市标准计量局的配合下,开展优质产品标准的收集工作。年底,收集标准50个,其中,国际标准5个,国家标准7个,部颁标准11个,企业标准25个,使区(局)80%的产品做到有标可循。
三、计量管理
1981年至1983年,建立力学衡器标准、长度标准和压力标准,每年开展2次检定、修理工作。到1985年,共检定、修理各种计量器具3253件(次),综合受检率97.6%,合格率89.3%。其中,检定、修理衡器2130件(次),受检率达97%,合格率达9O%;检查修理万能量具514件(次),受检率达96%,合格率达94%;检查修理压力表609件(次),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84%。1983年至1984年,标准计量管理所被伊春市评为衡器计量管理联查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和伊春市计量战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