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医疗单位
第二节医疗单位
一、区(局)职工医院
金山屯区(局)职工医院由1952年4月成立的大丰森工局分局卫生所(1953年后为森工局卫生所)发展而来。卫生所初建时,只有1名大夫(医士),1名护士。在学习村借用20平方米的木刻楞房,白天当诊室,晚上做宿舍。备有听诊器、注射器、止血钳等简单的医疗器械。医疗经费无固定金额,实报实销。药品随用随购,往往供不应求,满足不了需要。是年秋。护建木板房20平方米,增设了宿舍和药库,医务人同达12人。主要处理轻微的常见病,外科换药或担负转院护理。翌年,由森工局于区(局)址西南部(今职工医院再起)迁建1栋280平方米的草泥拉房舍。实行门诊与病房分设,开病房床位30张,建立了手术室、药房、药库。药库专配1人,负责药品采购、供需。同年,成功地做了1例阑尾炎手术。
1954年又扩建房舍170平方米。至11月26日,卫生所变为森工局职工医院。翌年,设置内、外科及化验室,开始门诊挂号就诊。1957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了医疗手册、处方笺和住院查房、会诊制度。同时,增建门诊300平方,病房变为住院处,床位增至80张。并且,经费转入计划管理阶段。1960年,新建砖瓦结构门诊300平方米。1963年,称区(局)职工医院。翌年,改建扩建住院处、病房和锅米房、食堂、会议室等房舍850平方米。至1965年,先后增设中医、针灸、妇产、五官、放射科和制剂室,医务人员达87人,配备500元以上的医疗设备5台(件)。开设医疗项目有(内科)洗胃、高压输血、静脉输液、中毒抢救;(外科)气管内插管麻醉、脾切除、烧伤及复杂外伤处理、脓肿切开、表浅肿瘤切除、四肢骨固定、斜疝手术;(五官科)白内障切除、青光眼减压、扁桃体切除;(放射科)放射脑透、肾脏造影;(化验尿屡修补、子宫下段剖腹术,外阴瘤根治术等。年均门诊达3500人次,住院500人次;医疗治愈率为85.4%,好转率15.4%。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工医院党、政组织被夺权,领导干部遭揪斗,有20名医务人员下放劳动改造思想,医疗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被打乱,给医疗工作带来严重损失。
1977年以后,在恢复院党支部领导的院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建立了科主(见附图)任、主治医师负责制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了院长、科主任、主治医“三级”查房及夜班巡诊、门诊从班和护士护理制度,逐步强化了医疗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珲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医务人员等遇,医疗护理工作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75年至1984年,经过3次改建、扩建,全院总建筑面积达5126平方方,其中,门诊(二层)1128平方米,病房、中西药制剂室1928平方米,办公室1920(含门诊、二层楼1128)平方米,食堂、会议室,浴池、贮水池和水房组合(二层)楼以及电话总机室370平方米。到1985年,医务人员达204人,其中,高组卫生技术人员1人,中级卫生技术人员8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27人,行政工勤人员68人。价值500元以上医疗设备16台(件)。此外,还为院长、科主任和急诊、手术人员安装家庭电话11台。医疗项目在1965年的基础上,增加了防痨、传染病、儿科、针灸、心电、超 声波等51个种类,其中针刺麻醉在伊春市达到较高水平。全院全年综合门诊为38527人次,住院2366人次;治率达92.1%,比1965年提高6.7;好较率达15.2%,比1965年降低0.2%。
二、金山屯区联合诊所
金山屯区联合诊所建于1957年,是由金少华、王国志等4处个体中医诊所和1处个体牙所集体合营开办起来的。初建时,未属美溪区大相镇管辖。有8名医务人员包括4名工医,2名牙医,1名药剂士,1名学徒。诊室为200平方米的草房。经费开支自负盈亏,多劳多得。翌年,联合诊所的人员增至10人。其中,中医5人,牙医2人,药剂士1人、会计1人、学徒1人。主要治疗内科、妇科、儿科的常见病及轻外伤等病症。据不完全统计,当时日门诊在100人次以上,其中好转率为30%,治合愈率为65.5%。
1959年5月,联合 诊所合入区(局)职工医院。1962年4月,从区(局)职工医院分出,隶属大丰人民公社领导。1964年,改称大丰区卫生所,隶属区人民委员会管辖,人员增到11人;诊室分设中医诊室、西医诊室和牙医诊室。1966年改为大丰区联合诊所,归属大丰镇领导。当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诊所有5名老中医被揪斗、反省或劳动改造,仅剩1名中医、1名西医、2名牙医、1名出纳和1名护士,靠以前盈利的18000余元的家底维持开支。当时就诊人数日渐减少。连年亏损。从1974年至1976年,竟然无法开支。医务人员自行解散,以卖零工谋生。
1978年,经过落实党的医疗政策,一些老中医陆续回到诊所开诊行医,诊所开始扭亏增盈,当年纯盈利2千余元。1979年,诊所改称大丰区大丰镇人民卫生院。翌年,改名金山屯区联合诊所,隶属金山屯区金山街道办事处。1983年,诊所组织兴办《广丰药店》1处,面积20平方米。1985年,诊所人员达13人,其中在医师(兼所长)1人,中医士、西医士各1人,牙医2人,药店青年6人,会计1人。分设中医诊室、西医诊室、挂号室和药房各1处。日昀就诊60余人次。年医疗好转率达20%,治愈率达70%。其中,妇、儿科病症的治愈率达95%。与此同时,还常年负责文化街的学龄前儿童及婴儿疫苗防疫接种。
三、基层医务所
1952年建局后,在各主要企、事业和集体生产单位陆续建立基层医务所。到1985年,已发展到27个,其中公费医疗基层医务所24个,合作医疗基层医务所3个。各医务所医务人员尽管多为就地取才或自学成才者,医疗设施简单,但是在方便职工群众就医、治疗常见病、轻伤和防疫保健中,仍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
四、个体诊所
从1953年,始有外地行医人员来金山屯区(局)开办个体诊所,至1956年,先后办起张子钵、王岐山、金少华、王国志等中医诊所4处,韩庆勇牙所1处。1957年全部实行了集体联营。再无个体诊所出现。
1980年,经过放宽医疗政策,又有个体中医、西医诊所出现,到1985年已发展到5处。即,1980年成立的王岐山中医个体诊所;1984年成立的杨广杰中医个体诊所,张景林西医个体诊所;1985年成立的雷素文中医个体诊所,除克祀普济诊所(个体西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