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民国9年)
1920年(民国9年)
是年 牡丹江站工商户已发展到20户,流动资金为104万银元。
△ 哈尔滨路警处在牡丹江设护路警驻在所。
△ 宁安县税务局在牡丹江设立税务分所(卡)。
△ 中东铁路哈尔滨地亩管理局派李春林来牡丹江,在火车站南侧发放地号,划定从铁道街以西,西二条路以东,小新安街以北,牡丹街以南地面为7 个方块。发给办商业的39户,居民63户;维新街以东、东三条路以西、牡丹街以南、新安街以北为8 个方块。发给办商业、妓院的62户,居民96户。
△ 李子玉、郑荫棠伙开同成太制粉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