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草 第三节 草
新中国成立初期,牡丹江市天然草场较为丰富,约有12万亩。占总面积的5.9%。由于不断开荒造林,开荒种田。使草资源逐年渐少。到1980年剩下202块。共77790亩,占总面积的3.5%。其中草原127块,40199亩,最大片为600亩,最小块只有14亩;草山有23块。16172亩,最大的1700亩。最小的100亩;草坡有52块。21419亩,最大片550亩,最小片15亩。
草原以小叶樟为主,草高40—60厘米,每亩产干草150—200斤;草山、草坡以五花草和草藤为主,草层高20—40厘米,亩产干草40—60 斤,禾本科牧草占40%。草的质量较好,有利于野营放牧和冬季干草储存,为发展畜牧业提供较充足的饲草。
野生饲草主要品种蕴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