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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旱灾

第二节 旱灾



                 第二节 旱  灾
  1915年春发生严重干旱。继之,出现虫灾、雹灾,秋季又遭水灾。这一荒年,造成灾民携儿带女,成群结伙,逃荒要饭,发生“吃大户”风潮。
  1925年大旱,至7月上旬旱情未解。
  1946年大旱。大田小麦枯萎,部分田地还未下种,稻田大半荒芜,到6月末,旱灾已成。
  1949年大旱。自春耕起至9月未降透雨,大豆结角少,谷子只吐半截穗,玉米没有粒子。受灾面积22.6万亩(包括划归海林部分),只有2—4成的收成。
  1952、1965、1967、1969、1972年皆发生过春旱。
  1974年春大旱,夏伏旱。四道、江南、铁岭等地稻田龟裂,受害面积2.7万亩。
  1975至1980年连续 6年春旱。其中1976、1977、1979年三年又有夏伏旱;1978年出现秋旱,受害面积3.4万亩。
  1983年和1984年春大旱,河沟干涸,水田龟裂。水利部门曾在市区西南老黑山附近,进行人工降雨,收效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