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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境域变化

第二节 境域变化



                 第二节 境域变化
  1937年12月 1日牡丹江建市时,东部临穆棱县的磨刀石、大青背;南部靠宁安县的温春村、干沟子(今新立村)、三家子、东河和楼房、万家沟;西部挨宁安县的拉古屯;北部和东北部接宁安县的三道关、南城子、关家沟(今安民村)。市中心位于东经 129°36′,北纬44°35′。海拔200米。东西宽17公里,南北长19.5公里。总面积362.7平方公里。
  1945年10月,牡丹江市民主政府成立时,东部与穆棱县的磨刀石村,南部与宁安县的温春村,西部与宁安县的拉古屯,北部与宁安县的柴河村为邻。总面积1154.5平方公里。
  1947年3月,市郊桦林区和谢家区的一部份划入五林县外,其他未变。总面积(含谢家区划给军马场土地面积)为1083.5平方公里。
  1949年12月,市郊兴隆区全部划入海林县;原铁岭区的福长、四道等村屯已划入穆棱县。当时东部和东北部以铁岭河、裕民、镇江村为界,与穆棱县、海林县相邻;南部、西部和北部分别以牡丹江(河流)、卡路村、黄花为界,与海林县毗连,总面积为750平方公里。
  1956年3 月,原兴隆区、桦林区、铁岭区和谢家区划入海林、穆棱、林口(原五林县部分)等县的村,全部划回本市,四至恢复到1945年10月的原状。总面积1154.5平方公里。
  1958年10月,温春人民公社由宁安县划入,四至除南和牡丹江南岸的宁安县范家乡搭界外,其他三面未变。面积约为1400平方公里。
  1981年12月,市地名普查时,市的东部与穆棱县磨刀石镇、南部与宁安县范家乡、西部与海林县海南乡、北部与林口县五星乡和海林县柴河镇接壤。总面积经过市农业区划办公室实测为1351平方公里,东西宽 41.8公里,南北长48.35公里。其中城区38平方公里,郊区1313平方公里。
  1983年9月29日,牡丹江市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后,本市行政区域的全方位是:东经128°02′30″—133°56′30″;北纬 43°25′00″—46°36′00″(根据省测绘局提供)。四至是:东部有东宁县、绥芬河市、穆棱县、密山县及虎林县(乌苏里江主航道及其支流松阿察河)与苏联为界、国境线长728 公里(其中陆界141公里,水界587公里);南部有东宁县、穆棱县、宁安县、海林县与吉林省相连;西部有海林县与本省所辖的松花江地区接壤;北部有林口县、密山县、虎林县和本省所辖合江地区、七台河市毗邻。其中穆棱县的东北部、林口县的东部和密山县西部的中间,与本省所辖的鸡西市及其所属的鸡东县为一交界带(隔离带)。因此,牡丹江市境域的全方位实际分为西南和东北两个地块。西南地块位于东经128°02′—131°18′和北纬43°25′—45°58′之间;东北地块位于东经131°14′—133°56′和北纬45°01′—46°36′之间。全境总面积为57640.7平方公里,占本省总面积的12.7%。
  牡丹江市区位于全境西南地块的中央部位,周围四邻以及面积与1981年市地名普查时相同。1985年城区面积增到52.56平方公里,郊区减到1298.44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