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区划更易

第三节 区划更易



                 第三节 区划更易
  从1935年日伪当局编制《牡丹江都邑计划图》到1937年7 月建立牡丹江省时,城市区域划分3个较大街段:
  老火车道以南(今东、西牡丹街南侧)称旧市街;
  老火车道以北至新火车道以南(今东、西牡丹街以北、滨绥铁路线以南)称第一新市街;
  新火车道以北至北山脚下称第二新市街。
  1937年12月建立牡丹江市时,全市划分为9个区。城区有东区、南区、北区、中区,其他属郊区。
  东区位于太平路以东,第一新市街东部,系中国人和日本人混居区域;
  西区位于旧市街西部,西长安街一带,系中国人汉族和朝鲜族混居区域;
  南区位于旧市街东部,东长安街、工场区域一带,主要是中国人汉族居住区域;
  北区位于第二新市街,主要是日本人居住区域;
  中区位于太平路以西,第一新市街西部,系中国人和日本人混居区域;
  兴隆区,辖乜河、海浪、莫洛多河(今大莫、小莫)、南岭(今胜利)、团山子 (今大团、小团)、乜河南沟(今东村);
  掖河区(今铁岭镇)辖掖河、青梅(原称茨茅霍洛)、四道岭子、两家子(今裕民村);
  桦林区辖桦林、关家沟;
  谢家区辖谢家、八达沟、放牛沟、四道 沟、卡路村。
  1942年城区增设工场、汉阳2个特别分区。
  工场特别分区位于城区东南部,是木材厂、发电厂、制粉厂(原称火磨)等工业集中区域;
  汉阳特别分区位于牡丹公园(今人民公园)以东一带,是朝鲜族主要居住区域。
  1945年10月,市政府成立后,全市组建11个区。城区有金铃、阳明、工场、西安、新安、长安、七星7个区,其他属于郊区。
  金铃区辖正阳、昌德、圆明、金铃、北安、铁路、平安7个街;
  阳明区辖东光、阳明2个街和裕民、镇江2个村;
  工场区辖长安、新安、福民、清福、隆工5个街;
  西安区辖西安、共荣、共民、立新、新安5个街;
  新安区辖维新、市政、柴市、牡丹、南江5个街;
  长安区辖昌荣、新荣、邮政、铁道、水道、永安6个街;
  七星区辖积善、景福、七星、紫云、照庆5个街。
  兴隆区辖兴隆、海浪、小莫多河、大莫多河、南岭、大团山、小团山、中乜河、下乜河、小东沟(今跃进)、南沟东村(今东村)、南沟西村(今西村)、桥头等13个村;
  铁岭区辖南岗、双阳、富商、东新、东岭、青梅、沿江等7个村;
  桦林区辖安民、兴农、中和、新安、镇安、抚桥、临江等7个村;
  谢家区辖谢家、八达、放牛、四道、卡路等5个村。
  1947年3 月建立北安区,撤销桦林区、谢家区。谢家区一部分区域划入牡丹江军马场,其余部分划入五林县。金铃区改称爱民区(金铃街改称爱民街)。同年6月新安区改称东安区。1948年5月撤销阳明区,将其街村区域,分别划入七星区和铁岭区。同年9月撤销长安区,将其区域划入西安区。同年10月撤销北安区,将其区域划入爱民区。
  1949年6 月重新成立北安区,撤销铁岭区,将其区域分别划入穆棱县和北安区。同年12月将兴隆区划入海林县。至此,全市设爱民、七星、东安、西安、工场和北安6个区。
  1952年1月撤销城区5个区,成立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人民政府。北安区原称没变,共4个区。
  第一区由原爱民区和七星区合并组成,辖8个街道行政委员会;
  第二区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市政街以东部分街道合并组成,辖8个街道行政委员会;
  第三区由原西安区和东安区市政街以西部分街道合并组成,辖9个街道行政委员会;
  北安区除划入海林、穆棱县的区、村外,其余郊区各村、屯均属北安区划范围。
  1954年9 月新设立第四区,将第一区的第一、第四街道居委会和北安区的北安街道居委会(即现爱民区的范围)划入组成。至此,市设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和北安区共5 个区。
  1956年3 月撤销北安区,成立郊区办事处。区划内设立10个乡:兴隆乡(从海林县划回)、胜利乡(原南岭)、铁岭乡(从穆棱县划回)、桦林乡(从海林县划回)、北安乡、沿江乡、青梅乡、四道乡、东村乡、三道关乡。
  1956年9月撤销4个城区,分别设立新华、西安、长安、共和、七星、工场6个街道办事处,直属市人民委员会领导。
  1958年1月撤销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和郊区办事处,设立爱民区、东安区、西安区和郊区。郊区由原10个乡调整合并为6 个乡,即兴隆乡与胜利乡合并称兴隆乡;铁岭乡、青梅乡、四道乡合并称铁岭乡;沿江乡、三道关乡合并称沿江乡;桦林乡、北安乡、东村乡区划没变。
  1958年10月宁安县温春人民公社区域划入市郊区管辖。
  1960年8月实行城乡结合一体化的人民公社,全市共改成3个大公社。东安区改称东安人民公社,将兴隆、东村人民公社区域划入;西安区改称西安人民公社,将温春、沿江人民公社区域划入;爱民区改称爱民人民公社,将铁岭、北安和桦林人民公社区域划入。
  1962年1 月恢复郊区人民委员会,划入城区的各乡人民公社区域重新划回郊区;东安、西安、爱民区恢复原行政区域。
  1967年6月—1968年2月相继撤销各区人委,改称区和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0年1—3月,爱民区改称团结人民公社,先锋区改称奋斗人民公社,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从东风区和爱民区划出一部分区域,成立前进人民公社。郊区7个公社没变。
  1970年10—11月,恢复5 个区。团结人民公社恢复称爱民区革命委员会,奋斗人民公社恢复称先锋区革命委员会,胜利人民公社恢复称东风区革命委员会,前进人民公社改称阳明区革命委员会,郊区革命委员会及其所辖的7个公社革命委员会没变。
  1980年6月东风区改称东安区,先锋区改称西安区。爱民、阳明、郊区仍原称谓。
  1980年8—9月,恢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阳明区和郊区革命委员会统一改称为区人民政府。各区下辖办事处。
  东安区辖七星、长安、新安3个街道办事处;
  西安区辖先锋、立新、火炬3个街道办事处;
  爱民区辖新华、向阳、黄花3个街道办事处;
  阳明区辖阳明、前进、大庆3个街道办事处;
  郊区辖兴隆、铁岭、温春、桦林、沿江、北安、东村7个人民公社。
  至1985年末,4城区已建15个街道办事处、116个居民委员会、3391个居民组;郊区93个村民委员会、346个村民组以及12个街道办事处、63个居民委员会、742个居民组。全市共27个街道办事处、272个居委会(村委会)、4479个居民组(村民组)。
              1985年牡丹江市城区行政区划一览表



              1985年牡丹江市郊区行政区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