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自然增长

第一章 人口增长

第一节 自然增长



                 第一节 自然增长
                 一、出生人口
  1949—1985年,本市共出生357587人,平均每年出生9665人。出生率最高的一年是1952年,为55.72‰,比全国同年出生率37.00‰高出18.72 个千分点;1958年以前,最低出生率为1953年的44.57‰,比全国同期最低的1958年(29.22‰)高出15.35个千分点,比全省同期最低的1958年(33.01‰)高出11.56 个千分点,1958年前10年,平均每年出生率50.45‰,比全国同期年平均出生率35.05‰高出15.40个千分点。1959年出生率下降,1961年下降到前所未有的最低水平。1962年又大幅度回升,1963年又出现一个高潮,是建国后出生人口最多的一年,全年出生人口18811人,出生率52.12‰。以后逐渐下降,到1969年下降到13.58‰,比全国同年出生率34.11‰低20.53个千分点,比全省同年出生率29.13‰低15.55 个千分点。经过1970年又一次回升后,再次逐渐下降。从1979到1985年,出生率基本得到控制,一直保持在11.01‰与14.98‰之间。36年间,出生率最低的1984年为11.01‰,比全国出生率最低的1984年低6.49个千分点。
                 二、死亡人口
  解放前,本市人口死亡率在2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死亡率迅速下降。50年代平均为10.52‰,1956年死亡率13.01‰,是建国以后人口死亡率最高的一年,比全国人口死亡率最高的1960年(25.43‰)少12.42个千分点。到60年代,本市人口死亡率下降到6.64‰,1969年死亡率2.17‰,是人口死亡率最低的一年。比全国人口死亡率最低的1979年(6.21‰)少4.04个千分点。比全省人口死亡率最低的1985年(4.29‰)少2.12个千分点。70年代,本市人口死亡率基本稳定在5‰左右。
  1949—1985年,本市共死亡85565人,平均每年死亡2313人。
                 三、自然增长人口
  本市人口增长过程大体可分两个时期,1949—1973年,属于人口盲目增长时期。此间,出生率除个别年份下降外,多年居高不下,特别是50年代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年均增加7302人。1954年以前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阶段,有5年达到40‰以上。最高的1952年为45.41‰,比全国同期最高的1954 年(24.79‰)高出20.62 个千分点,60年代初稍有下降后又出现生育高峰。1963年出生率为52.12‰,死亡率为7.19‰,自然增长率回升到44.93‰。1974年以后,进入计划控制人口增长时期。197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前所未有的水平。1975年以后自然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0‰左右,1981—1985年,5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比1974年下降6.17 个千分点,为建国以来最低水平。
  1949—1985年,自然增加272022人,平均每年自然增加 7352人。平均自然增长率19.21‰。
                牡丹江市人口自然变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