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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族构成

第三节 民族构成



                 第三节 民族构成
  1936年,在总数38781人中,满族2200人,占总数的5.7%,其中男性1288人,女性912人,各占本族人口的58.5%和41.5%;汉族21337 人,占总数的55.0%,其中男性15212人,女性6125人,各占本族人口的71.3%和28.7%;回族188人,占总数的0.5%,其中男性130人,女性58人,各占本民族人口的69.1%和30.9%;朝鲜族7760人,占总数的20%,其中男性4403 人,女性3357人,各占本民族人口的56.7%和43.3%;日本人7232人,占总数的18.6%,其中男性4026 人,女性3206人,各占本民族人口的55.7%和44.3%。其他有蒙古族5人,丹麦人3人,萨尔瓦多人 2人,无国籍人54人,四种少数民族人口占总数的0.2%,其中男35人,女24人。
  1941年6月末,在日伪资料《满洲国现势》上公布的牡丹江市人口总数为198613 人。其中汉族与满族共有104569人,占总人口的52.6%,男性70348人,女性34221人,各占67.3%和32.7%;回族347人,占总人口的0.2%,其中男性233人,女性114人,各占67.1%和32.9%;日本人56400人,占总人数的28.4%,其中男32887人,女23513人,各占58.3%和41.7%;朝鲜族36603人,占总人数的18.4%,其中男20808人,女15794人,各占56.8%和43.2%。其他外国人19人,男13女6人,无国籍人634 人,男350人,女284人,其他42人,男23人,女19人。这三种人口占总数的0.4%。
  1949年末,在当时的不完全统计中,有满、汉民族91841人,回族786人,朝鲜族4299人,日本人935人,苏联人410人。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总人口151449人,其中汉族137369人,占人口总数的90.7%;满族3622人,占人口总数的2.4%;蒙古族16人;回族1428 人,占人口总数的0.9%;朝鲜族9014人,占人口总数的6.0%。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有汉族340941 人,占人口总数的91.6%。少数民族11个,加上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人数共有31328 人,占人口总数的8.4%。在少数民族中有回族2587人,占人口总数的0.7%,占少数民族人口的 8.3%;有朝鲜族17596人,占人口总数的4.7%,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6.2%;有满族11030 人,占人口总数的3.0%,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2.2%;其他有蒙古族87人,僮族14 人,维吾尔族1人,锡伯族2人。土家族1人,瑶族1人,客家族2人,达斡尔族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6人。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有汉族532657人,占人口总数的 91.7%。有少数民族19个,加上不明民族和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人数,共有48327 人,占人口总数的8.3%。少数民族中有回族3942 人,占人口总数的0.7%,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2%;朝鲜族25816人,占人口总数的4.4% ,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3.4% ;满族18133人,占人口总数的3.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7.5%;蒙古族282人,占人口总数的0.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0.6%;此外有维吾尔族1 人,苗族10人,彝族2人,壮族17人,侗族9人,瑶族1人,白族13人, 土家族9人,畲族4人,柯尔克孜族1人,达斡尔族6人,仫佬族5人,锡伯族45人,俄罗斯族5人,鄂伦春族5人,其他6人,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15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有少数民族11个,比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增加7 个。少数民族人口,从14080人增加到31328人,净增17248人,平均每年增长1568 人。其中满族增加7408人,增长了204.5%;蒙古族增加71人, 增长了443.8%;回族增加1159人,增长81.2%;朝鲜族增加8582人,增长95.2%。
  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已达到19个,比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又增加8 个,人数增加到48327人,净增16999人,平均每年增加944人。其中满族增加7103人。增长64.4%;蒙古族增加195人,增长了224.1%;回族增加1355人,增长52.4%;朝鲜族增加8220人,增长了46.7%。
           牡丹江市各民族地理分布(第三次人口普查)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