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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四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工作是从20世纪60年代初在全国统一部署之后开始的,由市卫生部门主管。1963年初成立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当时设专职人员6人。全市4个区和桦林橡胶厂、牡丹江纺织厂、北方工具厂、牡丹江机车厂、牡丹江林业机械厂、牡丹江木材加工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牡丹江造纸厂、牡丹江水泥厂、牡丹江矿山机械厂等十大国营工厂也相继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所辖农村也都逐步设专人管计划生育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被解散,工作停顿。1968年由市卫生革命委员会医政组兼管。
  1972年5月成立牡丹江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有专职干部5人,负责包括牡丹江市在内的全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各局和千人以上的工厂配备专职干部1—2人。各区(县)公社也配备专职干部1—2人。农村生产大队(村)、街道委组、工厂车间也都设专兼职人员抓这项工作。城乡居民每15户、工厂企业单位每15—20人中有一名计划生育宣传员或积极分子。
  1973年9月,恢复牡丹江市建制后,重新组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办公室,为处级建制。
  1979年8 月,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口规划管理科,定编14人。各区也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为科级单位,每区设专职干部3—4人。
  1983年10月,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后,地市两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合并。改为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秘书科、规划管理科、宣传科、科技科。
  1984年成立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属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一个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负责全市(包括辖县、市在内)的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工作。1985年1 月,成立了牡丹江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也属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 人。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发放管理工作,兼管本省东部鸡西市和鸡东县的药具供应工作。
  1985年末,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四个科,两个站,编制39人。加上各区以及较大企业事业单位,共有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43人。(不含所辖县市)其中政府序列 (包括4个城区及办事处、郊区及所辖乡镇)88人;兼职计划生育干部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