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节育措施 第四节 节育措施
一 技术管理
牡丹江市计划生育工作在开展初期,节育手术技术落后,设备简陋。1963年上半年,全市共做人工流产263例,做绝育手术的男6人,女18 人,放避孕环的125人。从10月份开始,市内各大小医院、妇幼保健站等,逐步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大医院设避孕指导门诊,有专人负责。市立医院还派人去上海学习人工流产新技术。
1964年春,牡丹江铁路医院组织医生走出门诊,上门指导。深入237个单位,放避孕环2511个。
1964年6 月中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对全市11家大医院的避孕指导门诊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当时,区级以上医疗单位。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的有14家,能做绝育手术的14家。调剂节育床位108张。培养固定手术兼职人员25名。上半年.做输精管结扎153例,输卵管结扎206例,放避孕环1158例,做电吸流产2588例,引产42例。
1965年10月和1966年2 月,两次召开全市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经验交流会,促进节育技术的推广应用。
1973年,重点抓节育技术人员培训。一年内培训技术骨干50名,做4种节育手术21379例,比上年增加7972例,增长37%。到1974年3 月,全市能做节育手术的人员发展到180名。市内各医院和郊区三个公社卫生院,都能做两种以上的节育手术。有7家医院能做4种节育手术。技术指导门诊由1972年的16处扩大到26处。牡丹江铁路医院和林业医院也对外承担了节育手术任务。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和郊区卫生院,组织9 个计划生育小分队,巡回在街道和农村落实节育措施。年内落实节育措施达到70%,“三术”(结扎、放环、人工流产)率达到50%。
为减少计划外出生,1980年采取“一放环、二结扎、三刮宫”的技术措施。要求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都放避孕环;对年龄不超过40岁有二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妇女,要动员做结扎手术;对计划外怀孕的要动员做人工流产。
1983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科技科后,相继组建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加强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工作。每年举办一次县、乡级技术人员培训班。到1985年末,本市建立县级技术指导站5个,乡镇级服务站50个。郊区农村有专职节育技术人员174人。其中中级水平以上的有77人,初级水平的97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站共做各种节育手术17203例。
二 药具供应
1963年以前,避孕药具由各大商店和药店出售,群众自己花钱购买,销量不大,使用率低。1963年以后,扩大经营网点,各级妇女组织也代供代销,并开展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使避孕药具供销量增加。仅1963年上半年。就销售避孕药品4200盒,避孕套85110个。
根据国家规定,从1974年开始,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城市居民由街道办事处经手发放,农民由生产队卫生所经手发放,各大工厂由医药公司直接供应,再由车间班组发给个人。各大商店、医药店设供应窗口,由群众随意选用。这种办法扩大了避孕药具的使用。
1984年以前,国家每年无代价地拨给牡丹江市45万元的避孕药具 (包括供给辖县市和鸡西市、鸡东县),由市医药公司统一进货,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发放。1985 年,市避孕药具管理站成立后,避孕药具由管理站统一管理,实行承包制,计价调拨。定量供应,减少了浪费。当年仅用25.5万元的避孕药具。
为方便群众,市内建立了市、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居民组五级药具发放网。又从方便流动人口出发,在市内建立三个零售点实行现金售货。
牡丹江市1975—1985年计划生育情况表
(注:空格处当时没有统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