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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市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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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最早的市政建设是从道路开始的。1903—1920年,先后开辟水道街、邮政街、永安街、市政街、柴市街、东牡丹街和东、西长安街。东北沦陷时期,日伪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想把牡丹江建成东部边疆重镇,因而加强市政建设。1932—1940年,开辟大小近百条街路。1937年,开始铺设下水道,到解放前共铺设40公里长。1938和1940两年,修7座木桥和2座钢筋混凝土桥。1942年着手修筑江堤,但未形成防洪能力。
  新中国成立后,用于市政建设方面的资金除“三五”(1966 — 1970)时期外。逐期增加。“一五”完成124.9万元。“二五”完成553.2万元,“三五”完成257.3 万元,“四五”完成568.6万元,“五五”完成1291.6万元,“六五”完成3157.7万元。新铺设下水管道184公里;新筑道路长65公里(不包括重复修建),其中高级道路60公里;完成新路面74.2万平方米,其中高级路面67万平方米。新修和翻建桥梁11座(除牡丹江大桥外,不包括其他公路大桥)。新修和补修防洪堤坝30公里,增添路灯4322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