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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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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后,牡丹江市公用事业逐步发展起来。“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发展迅速。用于公用事业方面的资金,除 “三五”时期外,逐期增加。“四五”时期完成350.8万元,比“三五”时期增加65.4%;“五五”时期完成 489.6万元,比“四五”时期增加39.6%;“六五”时期完成1732万元,比“五五”时期增加253.7%。
  1985年,公共交通营运线路22条,总长288公里,营运车辆109辆,客运总量3725万人次;供水水厂3个,日生产能力10.2万吨,年供水量4208万吨,其中工业用水 2755万吨,生活用水1158万吨,日人均104升,水管总长171公里;液化气储气能力156/4(吨/个),外购气2982吨生活用供气3287吨,用气户32673户;建成集中供热区 2个;在111条12万米长的街路上装设路灯3944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