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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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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园林绿化始于沦陷时期。1938年在市区东侧的荒野上开辟牡丹公园,在北山脚下开辟清水公园。随着城市格局的形成,在主要街道两侧逐渐栽起树木。
  1946年开始规划公园里的建筑。1957年成立市园林事务管理所;1959年改为市园林管理处。有专门管理机构后,园林绿化工作不断出现新局面。到1966年有绿化树木122 万株,城市绿地面积163公顷,公共绿地4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1.56平方米,绿地覆盖率10.92%。
  “文化大革命”中,园林事业一度被视为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产物受到批判。公园绿地一部分被侵占,园林设施失养失修。10年间虽然也栽了许多树木,由于管理不善。大量树木被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园林绿化工作得到重视。到1985年公园增加到4处,总面积123公顷。城市绿地面积40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49 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14.4%。人均占公共绿地面积3平方米。苗圃面积58公顷,每年提供20万株苗木用于绿化。36年用于园林绿化的资金1250.2万元。1985年在黑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检查评比中,牡丹江市被评为园林绿化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