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苗圃

第四节 苗圃



                 第四节 苗  圃
  1935年有苗圃4处,总面积37公顷。卡路村西1处8公顷,卡路村南 1处12公顷,市西南郊1处7公顷。阳明街北1处10公顷。1945年市政府建设科将4处苗圃依次改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苗圃,并加强管理,为1948年春季植树造林提供 1.9万株苗木,保证了城市初期绿化的需要。1950年将第一、第二苗圃合并,称牡丹江市苗圃,面积只剩下 5.3公顷。另外两个苗圃由于放弃管理,被占为耕地。
  1951年3 月15日,松江省林政处将海林县苗圃(位于城区东北部富江镇)划归本市。市苗圃改为第一苗圃,以育阔叶树种为主。供城市绿化需要;海林苗圃定为第二苗圃。以育针叶树种为主,供荒山荒地造林用苗。当年,除供市内部分苗木外,还支援汤原和阿城两县47万株。由于树种不够用,1952年在北安区播种树种92.5公斤,面积22公顷,1958年第二苗圃被改做他用。第一苗圃有乔木53.3万株,灌木苗39万株,每年可为城市绿化提供树苗20万株。
  1961年在郊区沿江公社大莫生产大队新建1处苗圃,面积124公顷,名为牡丹江市城市建设局第一苗圃,原第一苗圃改为城市建设局第二苗圃。1963年,铁路苗圃开始育苗,面积57.3公顷,只供铁路系统用苗。1969年第一苗圃划给市“五·七”干校104公顷,剩余20 公顷归市第二苗圃,改名城建局苗圃。1982—1985年,苗圃面积保持在58公顷,苗木数在120—370万株左右,树种有3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