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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一节 环境污染
                  一、水污染
  牡丹江市水污染引起各方重视始于1959年夏。当时牡丹江石油厂将含酚废水排入放牛沟,流入牡丹江,污染西水源,使出厂水含酚浓度达0.01—0.02毫克/升。超过饮用水质标准的5—10倍。
  1967年10月,牡丹江造纸厂排放含氯废水使牡丹江下游鱼类大批死亡。1971年牡丹江东方红农药厂投产后,每日直接排入牡丹江的含2.4—二氯酚、氯化钾及杂酚等有毒废水5000 吨,含酚浓度224毫克/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448倍,江水含酚量增加1倍,使市郊桦林镇至林口县莲花渡口约120公里的江水受到严重污染,人畜不能饮用,并影响到下游的渔业发展。
  1977年2月,调查18个重点污染源,发现4个工厂酚的年排放量93.1吨。其中东方红农药厂58吨,造纸厂1.8吨,制革厂31.4吨,木材综合加工厂1.9吨。调查还发现第六化工厂废水中的氰化物浓度每升在4.2—489.6毫克之间,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8—979倍。这股废水曾毒死放牧的绵羊51只。当年,该厂氰化物污染自来水,其浓度15毫克/升,超过饮用水标准的300倍,有300余人发生中毒反应。
  1978年牡丹江钢木家具厂排放的电镀废水污染自来水,在附近饮用水中检查出氰化物、砷等有毒物质超过饮用水标准的 3—30倍。1981年初调查,牡丹江造纸厂、北方工具厂、炼油厂、机车工厂、树脂厂等5 家工厂的废水年排放量1395.4万吨,其中汞的排放量62公斤,石油类的排放量307.4吨,挥发酚的排放量31.6吨,锌、铅、铬等重金属的排放量866公斤。
  1985年4 月调查547家工业企业(占总数的84.5%),基本查清污染源的分布、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去向及排放规律。经统计,547家企业,当年排放工业废水量5593 万吨,污染物排放量35372吨,其中悬浮物11322吨,化学耗氧量18459 吨,五日生化需氧量5489吨,挥发酚12.3吨,氰化物0.9吨,石油类61.2吨,镉0.0063吨,汞0.2吨,六价铬1.7吨,铅1.8吨,砷0.16吨,硫化物12吨,锌11.9吨。由于大量工业废水排入牡丹江水系,使海浪段面的三级水质,到桦林段面上升到五级,呈现严重污染,水环境生态系统平衡失调。同时,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当年,地下水中铁离子超标率为66%,污染面积32.4平方公里;锰超标率60%,污染面积33平方公里;氨氮超标率53.3%,污染面积23平方公里;亚硝酸盐氮超标率40%,污染面积18平方公里;挥发酚超标率70%,污染面积42.2 平方公里。污染最重地带是原牡丹江化纤厂附近,井水中酚的含量超标499倍。
                  二、大气污染
  1972年7月,据不完全统计,城区工业生产年耗煤量约64万吨,排放烟尘约6.4万吨,一氧化碳约1.3万吨。
  1985年工业年耗煤量249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213亿立方米,其中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4.3亿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总量105073.6吨。
            牡丹江市1985年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
                                   单位:吨/年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汽车尾气污染越来越重。1985年,机动车耗汽油5449吨,耗柴油1053吨,尾气排放有毒物质1762.6吨。
             牡丹江市1985年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表



             牡丹江市1983—1985年大气环境质量表



  牡丹江市城区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污染物以总悬浮微粒及降尘为主,已达到严重污染级水平。
                  三、噪声污染
  1985年,全市有各种机动车辆10106台铁路机车98 台,工业机械7000多台,音响设备3000余台,还有每日起降的飞机,构成主要噪声源。其中生活噪声源占39% ,等效声级最大值73.1分贝,平均值56.3分贝;交通噪声源占33%。最大值92.1分贝,平均值79.5 分贝;工业噪声源占19%,最大值72.1分贝,平均值59.0分贝;建筑噪声源占9%.最大值82.4分贝,平均值58.1分贝。通过对56条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有95% 的测点超过国家规定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最高处是第二水源地,车流量173辆/时,93.7分贝;最低处是新华路林业管理局前,车流量260辆/时,74.9分贝。市内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84.1分贝。
                四、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
  1985年,市区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97.1万吨。其中粉煤灰56.2万吨,炉渣27.4万吨,工业垃圾、钢渣、工业粉尘、有色金属渣和硼泥等排放量13.5万吨。在粉煤灰中,第二发电厂就占55.4万吨,占固体废弃物总排放量的57%。第二化工厂每年排放废硼泥1.7万吨。自建厂以来堆存的硼泥约40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累计堆存量1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