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污染治理 第三节 污染治理
一、烟尘治理
牡丹江市治理烟尘污染是从1974年开始的。当年土法改造250 台取暖锅炉。1976年又试验安装十几台简易煤气发生炉,使排烟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0毫克/标立方米),林格曼黑度在一级以下。因电力不足和对煤质要求过高,没有推广。1977年有4 台锅炉改装往复推动炉排,1978年推广应用。改变燃烧方式后,减轻了黑烟污染。1981年将倾斜式往复推动炉排改为水平式往复推动炉排,提高了燃烧效率。当年,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在投产时,安装文丘里式水膜除尘器和旋风分离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5% 以上。1982年对不同炉型、不同用途、不同吨位的各种型号锅炉,应用往复推动炉排、链条炉排、简易煤气炉等不同燃烧方式进行改造。同时,还采用机械、化学、水膜、多管等除尘方式,减少对大气的污染。1983年牡丹江发电厂利用余热,使附近6 个单位实现集中供热,减少4座锅炉房,停用5座烟囱。牡丹江纺织厂、桦林橡胶厂、北方工具厂、机车工厂等,几年来也逐步实行集中供热,减少许多锅炉对大气的污染。
1984年投资134 万元,在先锋煤炭商店建成一座设计能力2万吨/年的成型煤厂。在饮食业52家147 个炉灶推广使用大蜂窝煤,减少烟尘,效果良好。在“六五”期间,牡丹江水泥厂投资506.2 万元,安装简易布带收尘器、脉冲收尘器、小型静电收尘器、旋风收尘器及85平方米电收尘器。1985年收回粉尘7727.8吨,价值36万元。牡丹江建设水泥厂投资70万元,安装15平方米电收尘器。在此期间,牡丹江耐火材料厂、陶瓷厂、电瓷厂、耐酸陶瓷厂、瓦厂、一砖厂和二、三砖厂等,都将倒焰窑改成隧道窑,减少粉尘污染。
牡丹江市锅炉和工业炉窑改造情况表
单位:台(座)
二、废水治理
(一)工业废水治理
1970—1978年,只完成4 项治理工业废水工程项目,即牡丹江化工六厂的含氰废水;北方工具厂的含汞废水;化工五厂的芒硝回收;东方红农药厂的含酚废水。总投资69万元。1978—1985年8年间,共完成治理废水项目44项。其中因技术不过关而停用的有7 项,占15.9%。这些企业的废水日排放量为10万吨,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55.6%。日废水处理量为4.9万吨,处理量占全市废水总量的27.2% 。其中牡丹江炼油厂含油废水处理后,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18.97 吨,污染物平均去除率可达82.36%;牡丹江造纸厂废水年处理量293.6万吨;牡丹江钢纸总厂处理含锌废水的方法逐步改进,使含锌量大幅度下降,最高回收率96.7%。
(二)污水截流
1970—1974年投资330 万元,结合战备工程修筑一条从南泡子至五公里入牡丹江的自流式污水截流管道(上层为战备工程),管道长7500米,截断自东南部除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和东部牡丹江造纸厂以外所有入江排污口的全部污水。截流量每日约12 万吨,其中生活用污水约5万吨。1976年竣工后,使5家企业自备水源地免受污染;1979—1980年又投资165万元,修筑一条4388米的污水引流管道,引流牡丹江造纸厂、牡丹江机车工厂、牡丹江木材综合加工厂废水和城区排入北安河的污水至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处入江,解决了东水源的污染。
三、废渣处理
1980—1985年炉渣的产生量307.49万吨,平均年产生量51.25万吨。6年综合利用量278.52万吨,综合利用率90.6%。
1982—1985年粉煤灰的产生量150.13万吨,平均年产生量37.53万吨,综合利用量 72万吨,综合利用率47.96%。
四、噪声治理
1984年6 月,市政府颁发《控制和消除城市交通噪声》和《环境噪声管理规定》,7月1日市环保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监理所联合在全市开展对机动车辆喇叭的检查,经1 个月时间,有3000多台机动车辆换掉高音喇叭;文化娱乐场所、饭店等营业性音响设备停止使用,环境噪声明显下降。
牡丹江市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