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
第三节 经济
第三节 经 济
一、工农业总产值
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9707万元,比1949年增长7.9 倍,比1978年增长67.4%;人均产值893元,比1949年增长1.79倍,比1978年增长53%。
二、农 业
1985年,全县耕地面积1615712 亩,其中旱田1365123 亩,水田250689亩。粮豆薯总产量43045万斤,是1949年的3.2倍,是1978年的1.4倍;农业总产值16546万元,是1949年的 5.1倍,是1978年的1.4 倍。1949—1985年,向国家共交售商品粮30.7亿斤,平均每年向国家交售商品粮8518万斤。1985年交售1.44亿斤,是1949年的13.8倍。在农业产品中,大豆是重要出口物资之一。1951—1979年,出口大豆275438吨。1985年,水稻种植面积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水稻种植面积的22倍。向国家交售水稻8962万斤,占征购粮总数的61.9%。
三、林 业
1985年,全县林业经营面积1682935亩,累计出材量167388立方米,其中人工林出材量44240立方米。11982—1985年,连续4年造林突破10万亩;全县80%的道路、村屯、林场和311所中、小学实现绿化;农田基本上实现林网化。1984年,被国家评为平原绿化先进县。1957—1985年,全县累计造林117.3万亩,保存面积82.2 万亩,为国家上交税金167.4万元,实现利润225.8万元。
四、畜牧业
县内畜牧业以养猪为主。1985年,生猪存栏数100432头,比1949年增长45倍,比1978年增长4%;奶牛存栏数4022头,为历史最高水平。全县有大牲畜44968头(匹),比1949年增长92.7%,比1978年增长16.4%。养羊13849只,养禽120万只。主要畜产品有,生猪2.02万头,菜牛983头,羊1009只,禽114500只,鲜蛋53388担。
五、副 业
全县副业生产主要有养殖、种植、加工、采集等。1985年,养蜂3334箱,养蜂大户50户,每户在50箱以上;养鱼3620万尾,其中大户25 户,每户在10万尾以上;饲养鹿1215只,貂734只,貉420只;种植大麻80担,烤烟3.66万担,蔬菜8488吨,人参36吨,药材79吨,黑豆果489吨;全县生产加工草袋168万条,草绳94万捆,苇席800领,苇帘子8万片,草帘子217万片,土篮26.3万个,簸箕5万个;采集山野菜1240吨,黑木耳16万斤,蘑菇14.5万斤,榛子 13.2万斤, 山葡萄4.7万斤;中药材15.8万斤。
六、渔 业
1985年,全县捕捞水面50万亩,放养场5万亩,养鱼水面6.64万亩,精养鱼塘 1.64万亩,水产品产量2300吨,其中养殖产量1600吨,捕捞量 700吨,乡村鱼种基地单产和精养池鱼苗单产,均在黑龙江省内居前列。1983—1985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养鱼先进县。
七、水 利
1985年,全县有大、小水库21座,其中青年水库是全省最大的综合性水库。效益面积37万亩;有青年、富密、集贤、知一4 大灌区,每个灌区的灌溉面积均在万亩以上。1975年,因大旱开始利用地下水发展农田灌溉。到1985年共打2390眼水井,每小时出水量达100—200吨。共建抽水井站245处,灌溉面积4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发展到29.3万亩,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85年,全县水利工程共完成土石方累计4152万立方米,国家为水利总投资7285万元。
八、农 机
1952年,本县开始推广使用马拉新式农具。1958 年有拖拉机12 台,机耕地占耕地面积的0.4%。1985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1037台。其中轮式拖拉机508台。手扶拖拉机(含四轮)5134台,机引农具7616台(件)。机耕地占耕地面积的79.4%。
九、工 业
1985年,全县工业有冶金、电力、煤炭、化工、机械、森工、建材、纺织、缝纫、皮革、造纸、文教用品、食品及其他等14个门类。工业产品,由1978年的500 多种发展到1000多种。国营企业43个,集体企业185 个,职工13618人。实现产值1.32亿元,比1949年增长138倍。获省优产品7 种,市优产品2种。县属手工业厂22个,职工1610人,年总产值13161.1万元,实现利润23.5万元。获省优产品3 种,市优产品1 种;乡镇工业发展到119个,产值20230万元,比1978年增长75.2倍;在册个体工业企业有4319户,从业人员8783人,完成产值4000万元。
十、交 通
全县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是牡丹江东部地区交通枢纽和农副产品的主要集散地。林(口)密(山)东(方红)铁路自西向东过境,过境总长74.5公里。1985年末,县城与各乡间公路共23条,公路干线671公里。境内桥梁93座,1912延长米。全县拥有各种运输工具1373混合台(不含各种拖拉机)。交通运输职工840人。客运周转量为5970万人/公里,货运周转量为653万吨/公里。
十一、邮 电
1985年,县有邮电局1个,支局28个,邮政代办所2个,职工440人。邮路总长849公里。电话1463户。报刊传递站720个,报纸发行站353 个,报纸发行量为6.7万份,刊物、杂志发行量12.8万份(其中包括驻县农场及单位发行量)。
十二、商 业
1949年,全县国营商业网点3 个,从业人员74人。1985年,全县商业网点2559个,从业人员9368人。其中,国营商业96个,集体商业528 个,个体有证商业1935个。国营职工3336人,集体职工3469人,个体有证人员2563人。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19亿元。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1亿元,其中,对居民和社会团体的消费品零售额1.38亿元,对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3261万元。为农业供应化肥9638吨,农药29吨。1985 年,全县饮食服务网点728个,从业人员2583人,其中属全民的33个,集体的156个,个体的539个;全民职工440人,集体职工 1076人,个体从业人员1067人。
集市贸易十分活跃。1985年,上市商品800余种,个体有证商贩2400 人,年成交额2210万元。
对外贸易,1947年中苏边界挡壁镇曾一度进行过短期临时贸易;1950年,密山出口物资转运至绥芬河口岸;1957年密山白瓜籽开始出口;1971年,全县白瓜籽收购量2000吨。1985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1086万元。出口商品有大豆、人参、麻、棉、纱、阿斯匹林、鹿茸、白瓜籽、山野菜等18个品种,销往日本、东欧、美国等,年创汇额300万元。
十三、财政金融
1985年,全县财政收入1762万元,支出3587.6万元。城乡人民储蓄存款,1965年1196.1万元,人均40.76元;1985年8466万元,人均225元。人民保险,1985年投保户2279户,保险收入112.8万元,赔付户45户,占投保户的1.9%;赔付金额67.4万元,占保险收入的59.8%。
十四、人民生活
农村人均收入1957年91 元,1978年130元。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人均收入394.5元。1985年为413元。职工(人)年均工资,1949年289.84元;1956年533.45元;1985年1003.03 元。1978年销售手表2811只,自行车1519辆,缝纫机1265架;1985年销售手表13065只,自行车7770辆,缝纫机2399 架,电视机7980台,录音机3182台,洗衣机4050台,电冰箱122台,电风扇2037台。1985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5.1 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18.59平方米。新建职工宿舍1.44万平方米.农村普遍实现住房砖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