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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区

第一节 政区



                 第一节 政  区
                   一、位置面积
  宁安县位于牡丹江市西南部,地处张广才岭和老爷岭之间的牡丹江上游谷地。 东经128°07′54”—130°00′44″,北纬43°31′24″—44°27′40″ 之间。东邻穆棱县,西靠海林县,西南与吉林省敦化县接壤,东南与汪清县毗连,东北与牡丹江市郊区温春镇隔江相望。东西横距140公里,南北纵距100公里。全县总面积7856平方公里。县城宁安镇,距牡丹江市城区30公里。
                   二、建置沿革
  宁安县境,唐为渤海上京龙泉府,金属上京会宁府南境,元为水达达路地域内的谷(古)州军民千户治所,明万历年间改为窝集部之宁古塔,境内设48个卫所。1653年(清顺治十年)。设昂邦章京衙署,在旧宁古塔城(今海林县旧街)治事。1666年(康熙五年),宁古塔将军衙门迁至今宁安县城址。1727年(雍正五年),置泰宁县。1903年6 月(光绪二十九年),设绥芬厅,厅署设在三岔口(今东宁县);翌年,迁至宁古塔城,与宁古塔副都统同城治事。1909年 (光绪三十三年)升绥芬厅为绥芬府。1910 年(宣统二年),改绥芬厅为宁安府,始有宁安之称,隶属东南路延吉道。1913年(民国2年)3月,改为宁安县公署。1929年(民国18年) 3月,改为宁安县政府。1932年5 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后,称宁安县公署。1934年,划属滨江省。1937年划属牡丹江省。1945年11月15日,成立宁安县民主政府。1947年10月,划属牡丹江省。1949年10月1 日,改为宁安县人民政府,划属松江省。1954年8 月,划属黑龙江省。1955年4月3日,宁安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 月,划属牡丹江专员公署。1960年4月5日,改由牡丹江市人委管辖。1962年9 月22日,又划归牡丹江专署领导。1980年11月17日,改为县人民政府。1983年10月,划为牡丹江市辖县。
                   三、行政区划
  1985年,宁安县辖宁安、渤海、东京城、石岩、海浪、沙兰6 个镇;范家、江东、江南、宁西、兰岗、平安、卧龙、城东、马河、杏山、兴华、三陵、镜泊13个乡,332个村;8个街道办事处,48个居民委。
  县城宁安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牡丹江上游北岸,面积31.1平方公里,人口63571人,辖4个街道办事处,25个居民委,11个村民委(分布在14个自然屯)。
                   四、人口民族
  1985年末,宁安县总人口411987人,其中男性210276人,女性201711人。非农业人口136585人。城乡人口比例100∶201,人口密度52人/平方公里。
  宁安县共有15个民族。根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其中汉族330064人,占总人口的82.28%;满族35644人,占总人口的8.89%;朝鲜族33207人,占总人口的8.28%;回族1998人,占总人口的0.5%;蒙古族111人,占总人口的0.03%。人数较少的有壮族23人,苗族17人,维吾尔族5人,锡伯族5人,赫哲族6人,布依族5人,达斡尔族2人,藏族1人,鄂温克族1人,白族1人;另有38名日本人加入中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