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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

第三节 经济



                 第三节 经  济
                 一、工农业总产值
  198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为24410万元。比1949年增长5.5 倍,比1978年增长73%,比1981年增长44.6%。人均产值711.73元,比1949年增长2.2倍。
                  二、农  业
  全县耕地总面积129.34万亩,其中旱地119.6万亩,水田4.57万亩。1985年末,全县289个村全部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马铃薯、小麦、水稻等。农作物播种面积122.84万亩,产量18577.7万公斤,平均亩产151.2公斤。完成征购任务4006.5万公斤。烤烟种植面积47719亩,总产6736吨。
                  三、林  业
  全县宜林面积787.41万亩,有林面积578.64万亩,1985年造林面积 13.74万亩,森林覆盖率 73.1%,立木蓄积量2633万立方米。牡佳铁路线以西以北为林口林业局和方正林业局经营;以东以南为县林业局经营。1985年,林口林业局产木材 60860立方米;县属林场产木材7111立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植树造林250.36万亩,其中林口林业局造林 108.36万亩,县造林142万亩。获全国和省实现“双百万亩人工林”先进县称号,受到国家和省表彰。为开发和保护森林资源,全县修筑林区公路242公里。兴建苗圃 63处,育苗5060亩。开展防治森林病、虫、鼠害研究成果显著,多次获省科技研究成果奖。
                  四、畜  牧
  县内畜牧业,主要是养猪、养羊。牛马等大牲畜养殖也有发展。1985年生猪饲养量达14.31万头,出栏5.15万头,存栏9.16万头。羊饲养量5.23万只,出栏0.73万只,存栏4.5 万只。主要畜产品产量,肉454.8吨,各类皮张12428 张,皮毛92吨。畜牧专业户、重点户240户,联合体1户。
                  五、副  业
  县内副业主要有养蜂、养禽和木耳、蘑菇人工种植以及山野菜和中草药采集,还有小型加工和编织等。境内蜜源丰富,其中椴树蜜、苕条蜜较为有名。1985年蜂蜜总产量为138 吨。禽蛋产量1922吨。木耳产量61.85吨,其中人工种植产量49.48吨。蘑菇总产量为123.45吨。山野菜有蕨菜、薇菜、刺老芽、桔梗等10 多种,年产量142.2吨。中草药有人参、党参、黄芪、当归、元胡、柴胡等20多种,年产值126.8 万元。1980年以来庭院经济有所发展。主要有编土篮子、大帘子和根雕、石刻等。
                  六、渔  业
  1985年全县养鱼水面13152 亩,放养场10652亩,精养鱼塘800亩。渔业生产捕捞水面发展到5000亩。水产品产量170 吨,其中养殖产量150.5吨,捕捞量19.5吨。乡村鱼苗种基地7处,苗种产量23215公斤。
                  七、水  利
  1950—1985年,共修水库25座,集水面705平方公里,总库容量6276 万立方米,可灌溉面积38.6万亩。水渠694条,总长650公里,形成 5个灌区,配有拦河坝、抑水闸等。机电井30眼,水浇地10.64万亩。还建有水轮泵站9处,装机容量347千瓦。1956—1985年水利方面总投资965万元。
  县境内山坡陡,水流急,一遇洪水就冲毁淹没大片农田,乌斯浑河最为严重。为防冶水患在乌斯浑河修筑3条堤防,全长133.35公里,可保护农田4.76万亩。全县水利建设和科研单位5个,专业队伍250人。
                   八、农  机
  1953—1978年,全县取得农机改革成果34项。1985年,共有农机具3670台,其中各种型号拖拉机2244台,总动力94796马力。机耕面积63.7万亩,占可耕地面积51.3%。
  从1959年建立农业机械化学校到1985年,共培训学员600人次。全县有农机管理人员527名。县有农机修造厂,刁翎、五林两镇有农机中修厂。县设农机物资供应站。销售额421 万元,库存商品的总值171.8万元。
                   九、工  业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林口县工业已有煤炭、采金、建材、木材、食品、烟草、纺织、缝纫、皮革、印刷、电力、化工、医药、机械、仪表等26 个门类。1985年,企业总数211个,职工40301人。其中县属企业157个,职工14486人。产值9394万元(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36个,职工8103人,产值5474万元,占58.3%;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21个,职工6383人,产值3920万元,占41.7%)。在所有企业中,煤炭25个,采金1 个,建材8个,食品14个,烟草2个,机械14个,化工2个,电力2个。主要产品有原煤、黄金、水泥、白酒、红砖、布、制砖机、自动化仪表等26种。年产量,煤炭88.93万吨,水泥3.6万吨。具有50多年历史的酒厂生产的古城白酒远销北京。仪表厂自动化仪表年产量1000万只,其中电接点压力表为省优质产品。轻工机械厂生产的5种产品,有木工钻、木工斧、油丝绳卡头3种是省优产品,远销上海。全县年产红砖6885万块,出口苏联。农业机修厂生产的台虎钳为省优质产品,出口加拿大。使用自产原煤的发电厂,装机容量6000千瓦,年发电量1967万度。黄金生产实现了机械化开采,双丰金矿3 条采船同时作业。
                   十、交  通
  县境内铁路有牡(丹江)佳(木斯)和林(口)密(山)两线通过,是通往佳木斯、鹤岗、双鸭山、鸡西、密山、虎林等地的交通枢纽。里程162 公里。公路有方(正)虎(林)、鹤(岗)大(连)两条干线通过。可与牡丹江、穆棱、鸡西、密山、方正、哈尔滨、七台河、佳木斯等市县直接相通,里程1195公里。其中国家级干线公路252公里。公路桥梁143座,其中永久性和半永久性的桥梁120座。自1961年修通林(口)刁(翎)线地方公路,到1985年,全县16 个乡镇已乡乡通车,村村相连,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县内公路网。全县拥有各种机动车辆1478台,其中汽车1291辆。从事铁路和公路运输的职工,分别为4051人和926人。公路货运量317万吨,客运量104万人次。
                  十一、邮  电
  1985年,县邮电局下辖16个支局(所),有职工316人。电话机1272部,其中县城内电话844部,农用电话428部。电话线总长1444公里,其中农村电话线1089公里。架设电缆15 公里。载波电话终端机26部,其中单路20部,三路的4 部,十二路的2部。会议电话会接机2部。邮电业务总量83.06万元,报刊发行总量1167.24万份。
                  十二、商  业
  1985年,全县有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2490 个,职工11855人,其中商业网点1845个,商业职工8926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947.2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7466.2 万元。外贸出口总额904万元。主要出口物资为花岗岩石材、蕨菜等20种。其中石材总值104万元。
  全县饮食服务行业网点645个。职工2929人,其中个体927人。城乡集贸市场共20处,成交总额1268万元。供应农村化肥7020.37吨,农药83.75吨,生产资料零售额68.6万元。
                 十三、财政、金融
  1985年全县财政收入总额1687.1万元,支出总额1676.9万元。城乡人民储蓄总额1978年为511万元,人均14.6元;1985年5160万元,人均123.4元。
                  十四、人民生活
  1985年,全县共有职工40301人,比1978年增长43.6%。职工工资总额4722万元,年人均1070元,比1978年增长81.5%。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人均消费品购买额,1978年为198元,1985年达320元,提高61.6%。农民人均收入492元,比1978年增长3倍多。城乡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城镇居民住房面积人均6.3 平方米;农村住房面积人均9.8平方米,其中30%农户住上了砖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