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解放后,本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兴起,到1949年末,已发展到25户,为实行全市计划管理奠定了基础。1950年,根据松江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编制牡丹江市国民经济恢复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计划安排原则是:在工业方面主要根据原材料条件,壮大大中型国营工业,积极发展地方工业,组织与领导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共同为改善全市人民生活条件,为取得抗美援朝战争胜利服务。在农业方面着重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和发展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到1952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工业、集体所有制工业和私营工业总产值比1949 年分别增长4.5倍、72.7%和2.3倍;耕地面积扩大60.4%,粮豆总产量增长72.2%,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全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本市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从全局”的原则,编制《牡丹江市发展地方经济的‘一五’计划纲要》,制订工业生产及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简称对私改造)的目标。1953—1957年,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6715万元,其中工农业共投资6060万元,占90.2%,农、轻、重比重分别为0.2%、35.1%和64.7%。此间,全市有9567户农民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有2560户个体手工业者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 696户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公私合营。至此,本市对私改造任务全部完成。1957年,实现社会总产值21042万元,其中物质消耗11406万元,占54.2%,国民收入9636 万元,占45.8%。按行业划分,工业占82.6%、农业占3.2%、建筑业占4.2%、运输业占4.0%、商业占6.0%. 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项指标,1957年与1952年相比增长速度分别为99.1%、100.2%和101%:“一五”时期平均每年递增分别为14.8%、14.9%和15.0%。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957年比1952年增长111%,“一五”时期平均每年递增19%。
在胜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1957年6 月,按照“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与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制订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工业计划,重点放在调整工业内部生产关系上,充分发挥原有工业企业的潜力,新建和扩建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原材料、机械、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纺织和食品等中小型工业企业;农业计划重点是以提高“四化”(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肥化)为中心,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 大力发展蔬菜、畜牧业和多种经营。计划刚刚执行就受到 “大跃进”浪潮的冲击。在“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浮夸风”的影响下,计划一改再改,指标一跃再跃。在“大跃进”的3年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额高达16614万元,是“一五”时期总投资的1.5 倍。农民购置生产资料支出3年平均额比1957年增长8.2倍,严重地超越了市财力、物力承受能力,导致经济秩序紊乱和经济发展比例失调。由于工业和基本建设发展速度过快,1960年,城市人口增至324673人,比1957年增长58.6%;全部职工增至137476人,比1957年增长2.1倍。造成居民生活日用品供应紧张,物价飞涨,职工生活水平下跌。1961年下半年起全市进行经济调整,钢铁、机械、石油、化工等194个工业企业下马,精简职工43227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8414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1.74倍,其中工农两业共投资14391万元,农、轻、重比重分别为3.1%、8.4%和88.5%。1962年实现社会总产值28131万元,其中物质消耗15661万元,占55.7%,国民收入12470万元,占44.3%。按行业划分,工业占82.6%、农业占3.5%、建筑业占1.1%、运输业占4.3%、商业占8.5%。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项指标,1962年与1957年相比,增长速度分别为29.6%、25.3%和32.1% :“二五”时期平均每年分别递增5.3%、4.6%和5.7%。耕地面积、粮豆薯播种面积和粮豆薯总产量三项,1962年比1957年分别减少13.7%、33.1%和38.7%。
1963—1965年,采取对部分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缩短重工业战线、精简职工、减少城市人口、充实和加强人民群众急需的食品、日用工业品和化学工业品的生产等一系列措施,稳定了全市经济秩序。3 年基本建设投资调整为5509万元,其中工农两业共投资4539万元,占82.4%,农、轻、重比重,分别为16.5%、12.3%和71.2%。此外,交通、邮电、建筑、商业、房屋建设、公用事业和文化教育等项投资970 万元。经过调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增长。1965年,实现社会总产值56846 万元,比1962年增长 1倍,其中物质消耗31820万元,占56.0%,国民收入25026万元,占44.0%。按行业划分,工业占89.2%、农业占2.4%、建筑业占2.5%、运输业占2.2%、商业占3.7%。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项指标,1965年与1962 年相比,增长速度分别为70%、69.9%和59.0%;调整时期,平均每年分别递增19.4%、19.3% 和16.7%。调整后,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得到改善。工业结构和生产布局趋向合理。工农业生产建设已恢复到正常秩序。
1966年6月和1970年7月,本市先后制订的《牡丹江市地方工业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规划(草案)》和《牡丹江地区1971—1975年工农业发展规划(草案)》,由于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规划》只是一纸空文。“三五”时期,计划程序和编制方法被打乱。计划项目为各种专业会议布置任务所代替,计划管理严重失控。在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指导下,建立“吃、穿、用、打”小而全的经济体系,大搞工业后方基地建设,共占用基本建设投资4000 余万元,占同期工业基建总投资的73.9%。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项指标,1970年与1965年相比,增长速度分别为38.4%、21.1% 和23.0%:“三五”时期,平均每年分别递增6.7%、3.9%和4.2%。比“调整时期”分别下降12.7、15.4和12.5个百分点。“四五”时期,制订的以机械、电子、化工、轻工为骨干、平战结合、工农商配套的国民经济计划,由于片面突出“战备”,随意调整工业布局,盲目在农村或山区扩大后方基地建设,破坏了正常生产秩序。这些耗资巨大的新建工厂,建后多数废弃。1975年,在118 户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有26户亏损,占22%,亏损额904万元,严重地阻碍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1977年6月和1978年 4月,先后编制的 《牡丹江市“五五”期间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和《牡丹江市第五、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工业十年规划》均因指标过高,不符合实际,无法施行而搁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计划管理工作得到加强。1982年6 月,编制了《1981—1990年牡丹江市工业生产十年发展规划(草案)》和《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六五”计划和十年设想》,提出在“六五”期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使工农业生产保持适当的发展速度,制订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 7.2—9.7%、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的发展规划,力争提前3—5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1976—1985年10年间,全市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2400万元(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167348万元,占91.7% ,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15052万元,占8.3%),比1966—1975年的10年增长6倍。在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中,工农两业共投资78583万元,农、轻、重比重分别为1.7%、10.5%和87.8%。1985年,实现社会总产值286996万元,比1975年增长2.1倍。其中物质消耗182198万元,占63.5%,国民收入104798万元,占36.5%。按行业划分,工业占 80.7%、农业占3.6%、建筑业占8.2%、运输业占2.3%、商业占5.2%。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三项指标,1985年比1975年分别增长1.62倍、1.5倍和1.37倍:“六五”时期平均每年分别递增10.3%、9.6%和8.1%。1985年比1975年,城镇人口增长36.6%。居住面积增加1.37倍,医疗床位增加23%,供水量增加1.5倍,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增加1.14倍,公共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增加83.6%,下水管道总长度增加1.79倍,液化石油气供应从无到有,年销售总量3287吨,解决了部分居民“烧柴难”的问题。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注:此表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物质消耗,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工业、农业总产值按不变价格计算 (1980年前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1981年后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