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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统计管理

章下序



  东北沦陷时期,伪牡丹江市公署未设专门统计机构。1938年8 月,伪牡丹江省制定分科规程时,决定由庶务科掌管统计调查及资料搜集。此间,曾对境内资源、人口、产业、经济、交通及社会各方面进行过统计调查。1945年8月,日军败退时,资料全部被毁。
  新中国成立后,本市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统计机构,加强统计管理,制订各项统计制度,开展原始记录整理和统计调查工作。按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和定期报表。
  “大跃进”开始后,统计管理受到冲击。1961年3 月,市统计局成立,统计管理逐步。恢复和加强。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统计局被撤销,统计管理受到严重破坏。1978年3 月,市统计机构恢复后,加强市情、市力调查,开展统计分析,为社会和上级领导机关提供统计资料。同时,对有关部门和基层统计单位实行统计监督。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本市统计工作开始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1985 年,市统计局组建城市抽样调查队(后改称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微机室和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等机构。 同年,成立牡丹江市统计学会。年末,全市共有专职统计干部905人,其中统计师38人、助理统计师540人、统计员228人、其他 99人。此外,兼职统计人员 540人。初步形成从市属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到乡镇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