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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七章 物资管理

章下序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当局对境内煤炭、钢铁、木材等重要物资严格控制,指定商号专营。
  解放初期,各类物资自由经销。1949年,市政府开始对钢材、煤炭、木材和化工原料等加强管理,并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经营。
  1953年起,重要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分配,通过商业环节纳入统一计划轨道。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市重要生产资料除木材外,均为国家计划分配,由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松江省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简称市煤建公司)和中国五金机械公司松江省公司牡丹江商店 (简称市五金商店)按计划组织货源,供应用户。不足部分通过召开地区物资交流会进行调剂。
  1956年,牡丹江市计划委员会(简称市计委)负责全市物资计划、消耗定额及综合平衡等管理工作。1958年,物资管理权限下放地方,产品管理由统筹统支改为地区平衡,差额调拨。翌年5月,牡丹江市物资局成立后,统管全市物资购销。1962 年起,实行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物资管理体制,相继建立物资综合供应、生产资料服务和木材等3 个专业公司。此间,对缺口物资除组织市场采购外。还通过开展全市性清仓查库活动,调剂余缺。1964年,市物资局并入地区物资局。1965年,撤销物资综合供应公司,分别成立金属、机电设备、化工轻工和建筑材料等4个公司。年末,主要物资供应量为钢材5500吨、木材92771立方米、水泥17280吨。
  “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区物资局和各专业公司撤销,成立物资公司和3 个供应站。由于货源紧缺,进货量一直徘徊在1966年的水平上。1973年,市物资局恢复后,相继组建木材、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生产资料服务、燃料、金属回收等专业公司,实行统筹统支的物资管理办法,并对外开展广泛协作、互通有无,使物资供应量迅速增加,当年物资购进额3405万元,销售额3385万元,亏损41万元。之后,注重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1978年扭亏为盈,全年物资购进额为4381万元,销售额为5420万元,分别比1973年增长28.7%和60.1%,盈利22.9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物资管理体制,逐步扩大专业公司自主权,不断拓宽物资购进渠道。到1985年末,全市物资系统共有专业公司9 个,供应站42个,门市部15个,物资商场1个。此外还在全国建立上百个货源基地,与252个单位有联营联合关系,形成完整的物资经营网络。物资供应基本实现由分配管理型向开放型、商业化的方向转变。经营品种形成6大系列、41类、776种,其中金属材料22类、400种,燃料2类、10种、93个规格,木材5类、37种,机电设备6类、108种、3935个规格,化工轻工材料3类、130种、2193个规格,建材3类、91种、2538个规格。物资购进总额24516万元,销售总额25358 万元,利润总额642.7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2.87倍、2.55倍和2.7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