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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仓储

第三节 仓储



                 第三节 仓  储
  1959年,市物资局设储运科,负责物资仓储管理工作。同年,在市计委物资科库区 (今光华小学校址),设简易库房1座,大部分物资露天存放。到1962年,市物资局系统物资仓库占地面积增至41500平方米,简易库房6栋,面积为1372平方米,料棚面积为820平方米,一般库房2栋,面积为2172平方米,货物吞吐量为21000吨。同年,市物资综合供应公司下设仓储科。1963年,投资106万元,建砖瓦结构物资仓库8130平方米。1964年2月,市木材商店撤销,成立市木材公司,将25万平方米木材货场划归市物资局。同年,市物资仓储货物实行专仓、专储,同室分隔;物品摆放推行“五五化”、“规格化”和“标准化”方法。1965年,市物资局有4 个专业公司对仓储进行专业化管理,采用前店后库经营方式,并添置吊车、汽车、铲车等装卸运输工具。年末,市物资系统共有仓库3座,占地面积192420平方米,建筑面积8986 平方米,货物吞吐量33900吨。固定资产原值111万元。“文化大革命”初期,仓储管理混乱。1974年4 月,市物资局在北安街建化工建材库1座,面积为37000平方米,铺设铁路专用线200米。5月,将原金属机电库分为机电设备库和金属材料库。1976—1977年,市木材公司先后修建木材机械传送带1座,安装双轨龙门吊车4台,增设铁路专用线250 米,实现了木材装卸机械化;市金属回收公司兴建7万平方米的具有仓储、加工和运输等综合功能的金属回收基地1处。市物资部门对库房和货场实行分类分区、货位编号管理, 物资的摆放、码垛恢复 “五五化”、“规格化”和“标准化”。1978 年8月,市燃料公司划归物资局,其所属10个煤场的168368平方米场库,全部移交物资部门管理,当年安装5吨龙门卸煤机2座。同年,市金属材料公司安装10吨桥式起重机和跨度14米地中衡各1 座。至此,全市物资仓储基本做到保管、装卸、储运及废金属加工等配套成龙。
  1985年,市物资系统各专业公司储运科相继改为储运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实行独立核算,直接对外经营和租赁。年末,全市物资系统共有仓库8 处,占地总面积49.7万平方米;库房53栋,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货场27处,总面积16.7万平方米;料棚4 栋,面积7500平方米。仓储固定资产原值620万元,全年物资吞吐量181.2万吨,库存量11.34万吨,收发货总笔数15823件,盈利54万元。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主要物资供应量与消费量对比表
                                 单位:吨、立方米



             牡丹江市部分年份物资部门财物指标情况表



              牡丹江市1985年物资系统仓库基本情况表
                             单位:面积平方米、长度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