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经法纪审计
第二节 财经法纪审计
第二节 财经法纪审计
1984年,市审计局重点审计工业、物资和工业供销等3 个系统所属17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70多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22万元。1985年,共审查69个部门、单位(工业企业38户,商业企业17户,基建施工企业5户,行政事业单位9户)。查出有问题总金额687万元,其中违纪金额502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81万元。审查中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乱挤滥摊成本,隐瞒截留应上缴国家的税金、利润,乱拉资金,化公为私,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严重,均区别情况按政策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