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一章 工业结构
章下序
解放初期,牡丹江市工业基础薄弱,除被日军破坏后残存的几个森工、发电、机车和水泥等工业企业外,只有为数很少的私营铁、木、皮、麻及粮油加工等手工业作坊。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发展地方经济、支援抗美援朝,重点发展森工、机械和化工等重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重工业产值比重由1949 年的54.8%上升到75.2%,轻工业比重由45.2%下降到24.8%。
第二个五年计划初期,全市地方工业迅速发展。1958年,市属企业由1957年的195 户猛增到347户,工业总产值由21858万元猛增到40867万元,到1960年末,又增到69967万元。市属工业产值比重由1957年的40.5%上升到57.0%。此间,轻工业比重上升9.6 个百分点、重工业比重下降 9.6个百分点。但由于“大跃进”期间受左的思想影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仓促“上马”的企业经济效益很差。1961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全市工业进行调整。1965 年,全民所有制比重占92.6%,集体所有制比重占7.4%。此间,化学工业平均增长速度为24.3%,森工为24.2%,造纸为20.4%,纺织为18.4%。调整后的工业企业,在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提高,工业结构日趋合理。工业总产值增长71.7 %,轻工业平均增长速度为16.2%,重工业平均增长速度为21.7%,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32.8%和67.2%。
“三五”、“四五”时期,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工业结构失控。机械工业比重由1965年的13.26%上升到1975年的25.32%;化学工业比重由48.47%下降到35.34%;森林工业比重由6.29%下降到3.95%。市属工业企业比重由42.6%上升到63.0%;集体所有制企业比重由7.4%上升到18.4%,全民所有制企业比重相对下降11个百分点。
“五五”时期,全市工业稳步发展。1980年,集体所有制企业比重上升到 22.3%;市属企业比重由1975年63.0%上升到67.3%,上升 4.3个百分点;轻重工业比重分别为40%和60%。“六五”时期,全市工业结构进行调整,重点发展轻工业,加速消费品生产工业的发展,特别是大力发展集体所有制企业,1985年增到488户,比1980年增长94.4%,产值52700 万元,增长79.8%。市属企业户数达621户,比1980年增长64.7%,产值146750万元,增长 65.9%。在行业比重中,电力工业比重由0.07%上升到7.6%;化学工业由36.2%下降到29.0%。经过 36年的发展和建设以及对工业结构不断地调整,到1985年末,牡丹江市已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日趋合理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