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轻重工业结构 第二节 轻重工业结构 1949年,全市工业总产值为 2440万元(只限全民、集体两种所有制企业),其中轻工业1102万元,占45.2%,重工业1338万元,占54.8%。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发展基础工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是重工业。3年共投资194万元,其中轻工业 10万元,占5.2%;重工业184万元,占94.8%。1952年末,实现总产值11281万元,其中轻工业2742万元,占24.3%;重工业8539万元,占75.7%。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增加轻工业投资比重,5年投资总额为 6047万元,其中轻工业2130万元,占35.2%;重工业3917万元,占64.8%。1957年末实现总产值21858万元,其中轻工业5414万元,占24.8%;重工业16444万元,占75.2%。
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后,全市贯彻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重工业投资比重加大。5年间,全民所有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13947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1.3 倍,其中轻工业1205万元,占8.6%;重工业12742万元,占91.4%。1962年末,实现总产值29544 万元,其中轻工业10598万元,占35.9%;重工业18946万元占64.1%。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坚持“农轻重为序”的方针。适当增加轻工业的投资比重。1963—1965年,全民所有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3790万元,其中轻工业557万元,占14.7%;重工业3233万元,占85.3%。1965年末,实现总产值50735万元,其中轻工业16621万元,占32.8%;重工业34114万元,占67.2%。
“三五”、“四五”时期,全民所有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18977 万元,其中轻工业2524万元,占13.3%;重工业16453万元,占86.7%。1975年末实现总产值86542万元,其中轻工业32553万元,占37.6%;重工业53989万元,占62.4%。
“五五”、“六五”时期,全民所有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77253 万元,其中轻工业基本建设投资8278万元,占10.7%;重工业68975万元,占89.3%。1985年末,实现总产值216613万元,其中轻工业8465.0万元,占39.1%;重工业131963万元,占60.9%。
牡丹江市历年轻重工业产值比重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