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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中东铁路通车后,沙俄利用“治外法权”在老火车站一带设立商务代办所,控制境内贸易。民族工商业由民间组织的商会管理。1908年(民国7 年)12月,牡丹江商务分会(翌年改称商会)成立,隶属吉林省商务总会。1910年,清政府授予商会行政司法权,会长为清廷官员,商会逐步成为官商一体、官助民办的工商管理机构。辛亥革命期间,商会成为武装商团,以武装巩固管理特权。
  日军侵占牡丹江后,牡丹江商会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御用工具。1936年6 月,日本资本家自行建立商工公会(翌年改称商工会议所)。伪牡丹江市公署成立后,下设行政科商工股,用行政手段管理市内工商业。原商工会议所、商会和乜河商务会3家合并,组成牡丹江市商业公会,各行业公会均改称同业组合。两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由日本人担任,并控制工商管理权。日军败退时,商业公会解体。
  1945年 9月,市内工商界人士自发组成商务会(后改称工商业联合会)。10月,市政府成立,内设实业科工商股。此后,机构几经变更,1949年改设工业科。同年 3月成立牡丹江市企业公司。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加强工业企业领导,公营企业由市企业公司管理,私营企业由工商业联合会管理。1951年10月,中共牡丹江市委成立工业工作部,负责有关工业企业方针政策的贯彻、干部安排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翌年,牡丹江市消费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手工业管理局前身)成立,负责全市集体手工业的管理。1954年12月,市企业公司改称地方工业局,翌年9 月,改称工业局,统一管理国营和私营工业企业。1959年5 月,市工业局一分为二,成立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分别主管地方重工业和轻工业;手工业管理局改称第三工业局。至此,全市开始实行行政机制的大行业归口管理。在此期间,全市工商企业的宏观指导机构有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先后称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计划委员会等)。1960年6 月,市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分别成立市计划委员会和市经济委员会,全市工业企业宏观指导由经济委员会负责。从此,结束了工商不分、分散多头和间接管理的领导体制。同年,第三工业局的23户集体工业企业划归各区管理。城区各人民公社均相应成立工业管理委员会,分管各区工业企业。1961年,各区工业委员会撤消,划归各区的集体工业重归第三工业局统一领导。1962年,第一、第二工业局合并,恢复牡丹江市工业局名称;第三工业局改为手工业管理局,并与市公社工业管理局和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3家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机构。1964年5月,市委工业工作部撤销,成立工业领导小组和工业交通政治部。
  1966年8 月,市工业局撤销,分别组建轻工化工、机械电器、建筑材料、纺织、造纸和无线电仪器仪表等6个专业性的工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1967 年,市手工业管理局改称第二轻工业局,对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参照国营工业企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同年4 月,牡丹江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市经济委员会撤销,设生产委员会工业交通组。6 月,市机械电器、无线电仪器仪表和建筑材料3个工业公司合为市机电工业公司。1968年2月,地、市革命委员会合并后,设立工业委员会。不久,又改为生产委员会工业交通组。9 月,市机电、轻工化工、纺织和造纸4个工业公司与市第二轻工业局合并为牡丹江地区地方工业公司。1969年4月,将地方工业公司分为第一工业公司和第二工业公司。1970年,变生产委员会工业交通组为生产指挥部工业交通组。4 月,将第一工业公司改为地区机械冶金工业局,将第二工业公司改为地区轻化工业局。7月,成立地区第二轻工业局和市第二轻工业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72年7月,将地区机械冶金工业局分为地区机械工业局和冶金工业局。1973年9 月恢复牡丹江市建制后,设立牡丹江市革命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将地区机械工业局分为市机械工业局、电子工业局和建材工业公司;将地区轻化工业局改为市轻化工业局。地区第二轻工业局与市第二轻工业公司分开,市第二轻工业公司改称市手工业管理局。1974年11月,又改称市第二轻工业局。1975年 8月,市委重新组建工业领导小组(后改为工业交通政治部)。1976年 5月,市轻化工业局分建为市轻纺工业局和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公司)。1978年4月,市机械工业局改称市机械冶金工业局。8月,改市工业交通办公室为市经济委员会,与市委工业交通政治部合署办公,实行党政一体化的领导体制。同年,牡丹江市社队企业管理局(后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统一管理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工业。
  从1979年开始,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按行业归口管理和实行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工业机构调整。1980年6月,成立市医药管理局。1981年5月,将市轻纺工业局分为第一轻工业局和纺织工业公司。1983年10月地市合并后,将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改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地区冶金工业局改称市冶金工业局,地区第二轻工业局与市第二轻工业局合并为市第二轻工业局。1984年2 月,成立市机械工业总公司、电子工业公司、一轻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冶金工业公司、煤炭工业公司和医药管理总公司等,同时挂相应局的牌子。到1985年末,全市对工业进行宏观指导的机构有市经济委员会;各行业的领导管理机构有,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公司)、市机械工业局(公司)、市电子工业局(公司)、市第一轻工业局(公司)、市第二轻工业局(公司)、市冶金工业局(公司)、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公司)、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市纺织工业公司、市建材工业公司、市劳动服务公司、市工业供销总公司和市包装工业公司。在此期间,市商业局、粮食局、交通局、民政局和教育局等行政单位分别组建局属工业公司或劳动服务公司;东安、西安、爱民、阳明和郊区等 5个区也分别组建区级经济委员会和工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