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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配电

第四节 配电



                  第四节 配  电
  1935年11月25日,日本侵略者建掖河发电所时,修建第一条3.3千伏配电线路,长4.2公里,向掖河日军兵营、医院和牡丹江商号、官厅、日侨住宅等处供电。到1938年,共修建21条配电线路,长388公里,配电变压器234台。总容量1694千伏安。这些配电线路分布在牡丹江市及宁安、海林、海浪、温春、兰岗、石头、东京城、鹿道、桦林、兴隆、铁岭河、东宁、绥芬河、绥阳、穆棱、磨刀石、代马沟、伊林、下城子等地。1945年 8月,日军败退时将配电设备破坏。
  解放后,经过修复和新建,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牡丹江供电区的配电线路已达519 公里,其中高压线路248公里,低压线路271公里。
  新中国成立后,对配电设备分期分批地进行升压、改造,对三四十年代柱上变压器进行更换。1962年,开始将高压配电线路由3.3千伏升压到6.3千伏(后期升至10千伏),将低压配电线路由110伏升压到220伏。经1963年、1975年、1979年、1985年4 次升压改造,高压线路改造升压共85条785.5公里,新建和换水泥杆28377基(其中高压13801基全部更换,低压换杆60%)。更换锈蚀导线82.7公里,增加了供电能力提高了电能质量。其间,由刘洪年设计的“地面操作拉杆”为省内首创,受到省电力局奖励。1985年末,全供电区共有变压器1426台,总容量182102千伏安,高低压配电线路162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