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安全生产 第七节 安全生产
解放初期,化学产品制造由私营业主经营。安全生产无保障,环境污染严重,生产工人长期在有毒气体、粉尘、烟雾中作业,病、残、伤、亡时有发生。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公私合营以后,工人劳动条件逐渐改善。60年代,安全生产活动逐步在各企业开展起来。1976年 5月。牡丹江市石油化学工业公司成立后。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企业重要工作日程,有计划地开展各种活动。
1980年3 月,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团(组),对石化企业的尘毒和噪音污染状况进行调查,查明全行业有毒点94处,接触者2014人;尘点59处,接触者I344人;噪音 29处。接触者579人。根据调查情况,制订《牡丹江市1980一1983年期间尘毒治理和三废(废水、废渣、废气)治理规划》。同年,化工五厂草酸母液浓缩改开放式蒸发为密闭蒸发;化工二厂硼砂生产改碱解法为炭解法;化工一厂石灰窑改窑上操作为窑下隔离操作。减轻了尘毒危害。在此期间,根据国家规定,每年 5月为“安全活动月”,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1980年安全月活动中,查出事故隐患614项,整改493项,占80%。
1982—1983年,先后对化工二厂的硼泥、树脂厂的尾氯、化工一厂的电石渣、炼油厂的污水、化工五厂的沸腾炉等,进行综合性的治理和改造。经检验,基本上达到国家标准,并为企业增加了经济效益。在此期间。各厂均采用板报、墙报、有线广播、幻灯、电影等多种宣传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受教育面为91.7%。1984 年,全行业安全工作基本上趋于规范化、系统化。1985年,有炼油厂、化工二厂、化工三厂、化工四厂和化工五厂等企业被省石油化工厅授予安全生产2000天先进单位称号。
牡丹江市1985年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概况表
注:因奋斗化工厂设在密山县内,故未列入本表,统计数字亦未含该厂数。
牡丹江市历年石油化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