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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第六节 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第六节 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1938年8月,关振东创办吉宁玻璃厂,生产玻璃器具,解放前夕停业。
  1957年3月20 日,牡丹江利材化学厂改为牡丹江玻璃厂(同时启用玻璃器具厂名),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厂房面积1200平方米,职工110人,主要设备5台,7月正式投产,手工作业,班产玻璃酱油瓶子900个。1958年,筹建平板玻璃生产线,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1964年9月停产,改为牡丹江炉渣厂。1966年,牡丹江市阳明区办起集体所有制玻璃厂。生产玻璃器具,因产品滞销而停业。
  1980年6,月,牡丹江市第三工具厂筹建平板玻璃焙烧窑,1981年1月正式投产,改厂名为牡丹江市第二玻璃厂。9月,贷款110万元,新建一座170吨焙烧窑,年产12 万标箱的平板玻璃生产线。1982年 8月建成投产,职工406人,当年生产平板玻璃48616标箱,创产值57.2万元。同年,牡丹江市装饰工艺品总厂(制镜厂)开始生产民用镜。1983年,牡丹江市玻璃灯具厂建成,职工75人,主要设备4台,生产各种玻璃灯具。1984年1月,第二玻璃厂由于窑顶塌落和产品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企业亏损而停产。
  1985年末,全市玻璃制品业有牡丹江市玻璃灯具厂和牡丹江市装饰品工艺总厂2 户,共有职工332人,固定资产原值126.6万元,净值82.4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98.6万元,总产值231万元,利税总额40.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958元/人。其中牡丹江市装饰品工艺总厂职工257人,固定资产原值107万元,净值68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61万元,总产值171 万元,利税总额20.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654元/7人。市玻璃灯具厂生产的牡丹牌乳白玻璃灯罩获省优质产品称号;市装饰品工艺总厂制镜厂被轻工业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先进企业”称号。